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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醒公众警惕代销"原始股"非法经营活动

2011年05月08日 10:50 来源:中国网

  新华网福州5月8日专电(记者郑良)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福州成高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东詹吉东、陈宝玉有期徒刑4年和3年半,司法机关扣押的40万元赃款按比例发还34名受害者。

  对这起案件提起公诉的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公众,当前“原始股”销售引发的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时有发生,众多投资者上当受骗。从发案情况看,不法分子打着代理销售即将在海外上市公司“原始股”的旗号,虚构购买“原始股”能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回报的事实,精心策划诱骗投资者,公众应当警惕该类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詹吉东于2004年5月成立福州通利宝投资咨询公司,被告人陈宝玉占30%的股份,在未经国家证券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权活动,先后向多名投资者销售西安惠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盈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公司股权40.3万股,金额达到144.6万元;此外,被告人陈宝玉还向他人推荐购买西安惠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未上市公司股权共计3万股,金额达到10.6万元。

  法院还查明,2005年9月被告人詹吉东成立成高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由陈宝玉参股占45%的股份,在未经国家证券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权活动,先后向多名投资者推荐销售未上市的四川国虹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58.9万股,金额达到195.6万元。

  2006年10月开始,成高公司从其在福州的经营场所“消失”了,工商调查显示,成高公司从2006年起未年检,于2008年4月被吊销营业执照。

  2008年6月,福州34名国虹公司“原始股”受害者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擅自发行股票的国虹公司和涉嫌非法经营证券的成高公司及相关人员。福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詹吉东和陈宝玉刑事拘留,去年底,鼓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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