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8日 17:29 来源:中国经济网
桑彤)今年以来持续调控的货币政策累积效应开始逐步显现。调查发现,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控制全年信贷额度使得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众多企业和个人纷纷寻求民间借贷资金,民间借贷利率普遍上浮,近期甚至出现100%的高额年息。
资金成本上升的压力无疑将转嫁给贷款者,导致中小企业出现融资困境。随着累积效应增加,4月以来陆续开始有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事件被披露,应警惕银根收紧带来的风险因素抬头。
银根收紧引发民间借贷利率飙升
记者近日采访中小企业较多的苏浙和广东地区民间借贷市场发现,由于银行资金收紧,今年以来民间借贷市场异常火爆,民间借贷利率已较节前升高,甚至出现10%的高额月息。
广州一家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黄铭隆对记者透露,如果是拿抵押物作担保贷款,贷款月利率为2.6%-2.8%;若无抵押贷款,月利率为7%-10%。
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对记者表示,温州银行已经基本停止了对中小企业的放贷,其只能转向高利贷。今年民间借贷利率普遍比往年高,7天-10天的短期贷款月利率可能达到8%-10%,但3个月以上的贷款月利率在3%-5%之间。
相对而言,北京、天津等地的民间借贷利率低一些。中信建投与亦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近日对民间金融的调研结果显示,内蒙古乌海部分担保公司目前普遍月利率在3.5%-6%之间,京津地区担保机构月利率在3%-5%之间。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高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按照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标准,6个月以内的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年5.85%,其4倍为年利率23.4%。目前民间借贷利率远高于法律规定的4倍标准。
尽管业内的贷款利率普遍超基准利率4倍,但黄铭隆透露,在合同上利率仍在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额外利息则附加到了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中去。
兴业证券分析师张忆东指出,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金融机构资金成本上升压力非常明显。银行从客户手中取得存款不仅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还要上缴一定比例的资金以存款准备金的形式进入央行体系。尽管央行会对存款准备金支付一定的利息,但其利息水平较低,且银行无法循环利用这笔资金。因此对于银行来说,存款准备金率连续上调,意味着资金成本的提高。
民间借贷资金断裂风险开始抬头
银行资金成本的提高,对于需要贷款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银行将把成本上升的压力转嫁至贷款者身上,这又将提高全社会的资金成本,压缩企业利润。
记者了解到,从民间借贷市场贷款的客户多为中小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一般而言,民间借贷主要用于短期周转。由于很多民营企业不具有银行授信资格,同时项目波动性强,因此只能寻求民间融资方式。
山东省商务厅总经济师吕伟介绍,当地30%的外贸企业无法从银行贷款,低附加值的企业更容易受现金紧张问题影响,生存越发困难。在华交会上,不少企业向记者反映,许多银行将外贸企业评定为高风险对象,在收紧银根的情况下,外贸企业难以获得贷款。
除了上述因素外,手续便捷也是寻求民间资金的另一大驱动因素。据了解,一般企业从银行申请贷款,至少需要1个月时间,对于还差几天就可获得大笔订单的企业来说,支付高额的利息融资还是值得的。
然而,企业被迫寻求民间借贷,将进一步推升融资成本。澳新银行大中华区经济研究总监刘利刚表示,随着资金成本呈几何级数上升,其项目的风险也进一步放大,民间违约率也可能上升。
周德文也证实,在温州,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听到一些中小企业老板因为还不起高利贷而潜逃消失的事件。
企业高息负债无可避免地加重了企业负担。有时企业虽然解了燃眉之急,但受高息负债带来的有限效益制约,可能得不偿失。借贷资金在退出生产经营过程后,增值有限,企业难以支付到期债务,往往通过吸收新的高息本金来偿还到期的高息负债,拆东墙补西墙,并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企业今后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岩)
合理引导民间资金配合融资市场发展
要解决资金紧张的根源问题,必须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涉及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市场环境等多个方面,专家建议政府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出台“组合拳”完善我国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多条渠道,形成较为成熟的中小企业融资市场。
上海金融办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国外一般对三类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一是高新科技类企业,这类企业具有较高的增长潜力以直接融资为主,寻求上市来募集发展资金;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国家对这类企业放贷有一定的政策支持,从而保障社会就业;三是由于金融危机等偶发性因素导致资金周转不灵的企业,这类企业若获得担保、支持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其实,我国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在不断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多家银行都设置了中小企业事业部,专营中小企业业务,在信贷额度上也在向中小企业部门倾斜。但是在银行贷款之外,我国其他融资渠道仍窄,还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首先,大力发展融资担保市场,建立健全再担保机制,提高融资担保的杠杆系数。据了解,我国目前累计担保责任金额仅为可运用担保资金总额的2.5倍,而这一比例的上限可达10倍,这也意味着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指出:“目前担保机构在银行的认可度有限,主要与我国缺乏再担保机构有关。政府应建立再担保基金,帮助银行分散风险。有些国家由政策性银行担任再担保机构,承担这一义务并允许其有一定的坏账率。”
其次,积极推动金融租赁业务,突破金融租赁社会认知度不高的瓶颈。目前我国金融租赁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只有5%,而发达国家金融租赁是银行信贷和证券融资的一个重要补充,是社会资金供应的三个主渠道之一,这一比重一般在30%左右。目前金融租赁市场遇到的最大难题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一资金最合适的来源就是民间资本。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指出,由于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严格、人才欠缺,很难获批金融许可证,这也变相导致民间借贷市场发达。他认为,政府应该合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租赁市场,完善信息服务中介,下放审批权限。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认为,如果一个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经营不好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因而必须对其实行审慎的监管;但如果一个机构只是依靠自己的资本金,向股东进行融资,向金融机构贷款,并不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大多数人,可实行非审慎监管。
(责任编辑: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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