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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血铅超标涉事企业被认定恶意排污

2011年05月10日 02:0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浙江德清

  继3月份台州市路桥区数百村民出现血铅超标事件后,浙江省内又发生一起村民血铅超标事件。昨日(5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德清县获悉,截至5月9日上午9时,已有1989人接受体检,首批31人超标。

  至于事件原因,浙江省环保厅通报称,据初步调查,德清血铅超标事件是一起企业恶意超标违法排污、环评单位评价严重失实、镇政府未实现搬迁承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敏感性不强、突发事件应对不力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与此同时,记者获悉,环保部已介入调查此事,当地公安部门对涉事企业、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久电池)的法定代表人采取了控制措施。

  职工宿舍规划在厂内

  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德清县新市镇德清工业园内。

  “公司已经停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上班。”李旺(化名)是海久电池的职工,昨日,他和几位同事站在厂房内的宿舍楼前,“很多同事的孩子检出血铅超标。”

  现场很少见到职工,而该厂房所有的进出口都被严密看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能进入。最大的北门,保安甚至拉起了长绳,不准陌生人进出,而该进口处的一侧,残破的玻璃等装饰物遍地都是。

  德清当地宣传部门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海久电池自4月29日开始停产整顿,目前血铅超标对象主要为周边村民以及其子女,还有该公司内部职工子女。截至5月9日上午9时,已有1989人接受体检(其中儿童273名),首批317人检测结果已出,检测超标31人(其中儿童11人),所有血液样本都已送浙江省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将陆续出来。

  记者在现场看到,职工的宿舍竟然就位于该公司的东侧,共有三排。据了解,一部分职工和他(她)们的子女都住在这里,而一路之隔就是电池生产车间。

  根据铅酸蓄电池生产线必须执行《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59-89),以及《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50万只高性能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环评要求,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应为500米,对此,海久电池公司负责人赵国根以“正在开会”回绝了记者的采访。

  海久电池上市或蒙阴影

  记者从德清县工商局获悉,海久电池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人代表陈金富,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其前身为浙江海久电池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专业研发、生产、销售各种蓄电池,以“海久”牌系列铅酸蓄电池为主导产品,致力于无镉高性能密闭小型启动及动力型电池的开发和生产。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最新统计,2008年其摩托车用电池系列产品的产量位居全国第一。

  海久电池公司一直在谋划上市,2009年3月完成股份制改造,去年4月30日还通过浙江省环保厅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并按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该公司属上市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为 “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0万只18AH以上小型启动用大容量高能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万只小型启动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项目”和“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电池研发中心项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不得在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据此,有分析称,该公司可能36个月内无法启动上市。

  环评单位评价遭质疑

  浙江省环保厅的通报称“环评单位评价严重失实”。记者从德清县环保局当初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审批的内部资料获悉,海久电池铅酸蓄电池项目当初由德清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立项同意[(立项)外(2003)4号],并委托化工工业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浙江海久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50万只高性能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当时的环评信息显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主要是铅尘、铅烟、硫酸雾和酸洗废水。产生铅烟工序为铸板和焊接工序,产生铅尘工序为制粉、修片和包片工序,产生硫酸雾工序为极板化成工序,产生酸洗废水工序是化成后的漂洗工序。

  项目的各类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是江苏三环股份实业有限公司设计和提供。产生铅烟或铅尘的废气源均安装有高效铅烟净化装置或脉冲布袋除尘器;化成工序每条生产线均安装有酸雾净化装置处理硫酸雾;所有生产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24小时专人管理,治理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处理废水能力85立方米/小时。

  当初项目审批的环评已遭质疑,而上市前的环评也值得一提。

  根据国家环保部 《上市环保核查程序及核查要求》规定,涉重金属排放的电池(包括含铅蓄电池)企业,需要进行上市前环保核查,并且提交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报告。

  浙江省环保厅网站公示的一份关于海久公司募集资金前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内。报告显示,环评单位为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为甲字第2003号,落款日期为2010年4月。

  在公众参与部分,报告书认为:所有调查对象(100%的团体、100%的个人)对周围环境现状认为较好或一般,无人认为周围环境现状不理想;所有调查对象(100%的团体、100%的个人)认为海久电池厂区内已建项目对环境污染程度较轻。

  同步播报

  浙江213家蓄电池企业停产整治

  受德清县等地村民血铅超标事件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浙江省日前已经启动全省范围内蓄电池行业执法大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13家蓄电池企业停产整治。

  浙江省环保厅通报称,该环保厅已于5月4日派出10个检查组对全省登记在册的所有273家蓄电池企业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检查中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六个一律”和省十一厅局“七个一律”工作要求,逐一核查,对于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企业,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目前,该项检查仍在进行中。

  对于德清血铅超标事件,浙江省环保厅在通报中表示,要求德清县政府尽快完成企业周边群众、企业员工的血铅检测工作,全面掌握血铅超标情况,妥善做好所有血铅超标群众的诊疗工作;要求德清县政府加强对企业停产整治的监督管理,在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卫生防护距离内村民搬迁到位之前,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责令当地环保部门继续做好该企业周边敏感点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湖州市、德清县政府进一步查清事件原因,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通报还明确,浙江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将深刻吸取事件教训,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排查工作,严厉打击重金属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超标排污、卫生防护距离不够的,全面实施停产整治,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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