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0日 07:41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晶报讯(记者 余彦君)昨日,深圳中行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签署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贫困生将可以申请中行提供的助学贷款,贷款利息由国家贴息并统一支付,同时,助学贷款的还款信息与个人的信用记录挂钩。
深圳中行相关人士称,该行最早于2003年与深圳大学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2004年又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截至2011年4月底,深圳分行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95亿元,目前贷款余额1.23亿元,帮助了3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了学费和生活费,使他们顺利完成高校学业。
助学业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本息在学生毕业后4年内按月还本付息的方式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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