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0日 08: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讯 财政部、农业部日前联合宣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以推动草原生态加快恢复和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据悉,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性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等方面。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