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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省市对口支援汶川 安排对口支援资金843.8亿元

2011年05月10日 10: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0日讯 国新办今日天上午就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在会上表示,“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近三年来,全国19个对口支援省市全力以赴投入灾后恢复重建,共实施对口支援项目4121个,安排对口支援资金843.8亿元。

  穆虹说,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根据中央部署,国务院及时颁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迅速出台《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决定中央财政建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并明确财税、金融、土地、产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支持恢复重建工作的政策。在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论证、广纳民意的基础上,注意借鉴国内外灾后恢复重建的有益经验抓紧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008年9月19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形成了一个由《总体规划》、10个专项规划、灾区省年度实施计划和51个重灾县(市、区)具体实施规划构成的科学规划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灾区省政府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共同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由四川、甘肃、陕西三省人民政府对恢复重建实施工作负总责,成立恢复重建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和落实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小组,指导规划实施,协调政策落实,研究解决灾后恢复重建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2009年9月,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总体规划》及10个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并及时对规划中部分项目进行必要调整,使调整后的规划项目更加符合灾区的实际情况和科学布局。

  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巨大优势,党中央、国务院在安排3000亿元中央财政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的同时,决定建立对口支援机制。19个对口支援省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灾后恢复重建。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对口支援省市在自身面临很多困难的情况下,提出支援灾区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变、目标不变,压缩本地行政开支,保证支援资金及时到位。共实施对口支援项目4121个,安排对口支援资金843.8亿元。对口支援省市还普遍与受援地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对口支援的创举为加快重建速度、提升重建质量和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一些没有对口支援任务的省(区),也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支持灾后重建。

  穆红表示,灾后恢复重建坚持严格监管阳光重建,把质量作为生命线贯穿重建全过程,高度重视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重建工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审计署等部门参加的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落实监管责任,对资金物资的使用采取了最严格的监管措施,根据恢复重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对恢复重建项目开展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跟踪审计。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表明,重建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没有发现重大违纪事件。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穆红表示,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社会各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广大志愿者和国际社会以各种方式积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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