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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6月起施行

2011年05月10日 13:55 来源:商务部网站

  今年6月1日起,《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正式实施。今后,上海市34万家中小企业将融入“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网络,反映企业诉求也将拥有畅通的主渠道。

  为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上海市26个相关部门将共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诉求处理机制,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中小企业诉求给予明确答复。“上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协同系统”也将建立,今年重点建设100家服务示范平台。相关部门将探索建立市级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加快研究风险代偿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一批“产学研合作支撑项目”将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倾斜转化。同时,“上海中小企业网”等信息服务功能也将迅即向中小企业传递政策及市场信息。同时,上海市18个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于近日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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