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1日 12:3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王宗礼
据有关统计,世界500强企业的平均寿命为40岁至42岁,1000强的平均寿命为30岁,但欧美企业平均生存年限是12.5年,日本企业寿命略高,平均为30岁。而在中国,集团公司的平均寿命7至8岁,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岁,由于中国90%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据此推算,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约3.5岁。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由此推断,我国民企的平均寿命不足3岁。
按管理学家彼得·圣吉的学习型组织理论,企业之所以短寿,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学习能力不足,企业领导层和员工墨守成规,致使企业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难以适应,失去了竞争能力,最后被淘汰出局。据此,彼得·圣吉在其《第五项修炼》一书中提供了一套使传统企业转变为学习型企业的方法,力图使企业通过学习,提升整体运作“群体智力”和持续创新能力,成为不断创造未来的组织,避免企业“夭折”和“短寿”。
学习型组织理论能够为解释我国民企为什么短寿提供了新的视角,但我们在学习和应用时,绝对不能生搬硬套,毕竟这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为研究对象的。借鉴学习型理论,结合我国民企的现实情况,应该着力培育和增强以下“五力”:
一是要培育和增强领导力。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提出过一个重要观点:民营企业的寿命取决于领导者素质。这是很有见地的。民企的寿命长短固然有外部因素的影响,如经营环境恶化、政府不合理的干预甚至刁难等等,但在同样的外部环境下,有的民企生存下来了,并且还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而有些民企则倒闭、关门了,这里面就有一个领导力问题。即便是外部环境相对优化,但仍然有许多民企包括曾经经营得较好的企业破产了,这更与领导者素质直接相关。领导力实际上是领导者所具有的前瞻与规划、沟通与协调、真诚与均衡的艺术和能力。领导力的强弱影响到企业在复杂环境中的决策与选择、影响到企业员工的激励与沟通、也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结构和效率。因此,培育和提升民营企业的领导力至关重要。
二是要培育和提升民营企业的学习力。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企业的市场竞争是产品的竞争,产品的竞争其实就是技术的竞争,而技术的竞争一定要归结到人才的竞争上。许多人是将企业的竞争归结到人才的竞争,但学习型组织理论告诉我们,企业的竞争最终一定是学习力的竞争。学习力是指个人和团体学习的动力、毅力和能力的综合体现,是学习型组织的根基。学习力主要表现在企业和员工的自我超越、团队学习、建立共同愿景、改变心智模式、系统思考等方面,其核心要求是提升员工和团队把知识转化为价值的能力。在当前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培育和提升民营企业的学习力显得更为迫切。
三是要培育和提升民营企业的创新力。创新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无论是领导力的提升,还是学习力的培育,都应当反映在企业创新能力的培育和提升上来。但创新力并非领导力和学习力的简单相加,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指出:“创新的行动就是赋予资源以创造财富的新能力。事实上,创新创造出新资源……凡是能改变已有资源的财富创新潜力的行为,就是创新。”可见,创新力主要是指企业在市场中将企业要素资源进行有效的内在变革,从而提高其内在素质、驱动企业获得更多的与其他竞争企业的差异性的能力,直接决定企业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的强弱。我国民企大都基础较为薄弱、科技含量相对较低,短期行为突出,导致其创新能力不强,这是民企短寿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当大力培育和提升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
四是要培育和提升民营企业的道德力。道德力是个人和组织担当道德责任的能力,它是企业和企业家信念、价值观和人生态度的综合表现,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当前,企业的道德力问题已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从“三鹿奶粉”到“染色馒头”,再到“瘦肉精”事件,反映了我国部分企业道德力的低下。企业的道德力关系到企业的公信力,因而也与企业的生死存亡息息相关,甚至是决定企业存亡的最深厚的精神基础。我国民营企业道德力缺失的问题由来已久,部分企业和企业家眼中只有金钱,为了眼前利益和一己之私,坑蒙拐骗、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民企的声誉和整体形象。因此,必须大力培育和提升民企的道德力,通过强化道德意识、完善道德规范,并以实际行动担当道德责任,从而以自身良好的道德形象,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实现自身长远发展。
五是要培育和提升民企的适应力。民企的适应力就是指民企适应环境的能力。总体而论,民企破产倒闭,大都是因为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而导致。因此,培育和提升民企适应环境的能力,是民企长寿的根本之举。其实,培育和提升民企的领导力、学习力、创新力和道德力,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提升适应力。在提升民企的适应力方面,民营企业家担当着根本的责任,民营企业家要善于从惯性思维、线性思维中解放出来,高瞻远瞩,善于研判形势的发展变化,善于捕捉先机,然后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反应,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系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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