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以身试法不可取

2011年05月12日 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李富永

  从5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已经对醉酒驾车规定为犯罪。但最近几天来,全国各地相继抓获不少醉酒驾车者,敢于以身试法的人还真不少。仅在北京,两天就抓9名。其中还有著名音乐人高晓松。

  看来,醉驾入刑制度太有必要了,法律禁止的事情,他都敢不理睬,都敢于以身试法,这样的人能指望他的良心和理性的发现吗?不对其依法严惩,这社会怎能安定和谐?弱者的生命安全怎么保障?

  醉驾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此前已经通过无数次的淋漓鲜血向全社会展示。比如成都的孙伟铭、杭州的胡斌、南京的张宝明等人,都是骇人听闻的惨案的制造者。其中张宝明一次撞死8人,其中还有婴儿。按说淋漓的鲜血也该唤醒这些司机的良知。但没用,一些人根本就无视别人的生命。

  所以,只有醉驾入刑,才能有效遏止醉驾。但并非所有的肇事都是醉驾所致;清醒的司机一样敢弄险、一样漠视人命。比如在马路人行横道上,即便是行人的绿灯,车辆照样抢道。行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再比如“飞车党”、“飙车族”,拿公众的恐惧和尖利噪音换取自己的快感,仅仅依靠单一的行政处罚措施,也同样软弱无力。法律的漏洞还是很多。

  许多骇人听闻的惨案,司机其实很清醒,清醒到能够区分压死与压伤在经济赔偿上的区别,清醒到反复碾压致人死亡却狡辩自己“没看见”,逞其如簧巧舌混淆视听。唯一“清醒”得不够的是药家鑫,因为年轻没有这样的奸猾和“城府”,更由于凶悍本性突然发作,想不到掩盖自己,直接采用刀伤人命的了断法,否则不定怎么狡辩和逃避刑责呢。

  更应该清醒的一些精英人士,偏偏知法犯法。比如高晓松,是著名音乐人。他岂不知道酒驾的危害?他也应该知道,从5月1日起,酒驾不仅缺德,而且还是犯法行为了。但是,他满不在乎,结果竟然连撞4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三倍。据说喝了半瓶白酒。

  无论药家鑫,还是高晓松,之所以无视法律,根源是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有一种置身法外的思想,这种思想不是空穴来风,而是自命不凡以及周围人阿谀奉承的结果。比如高晓松出事后,竟然有众多粉丝给警察打电话,请求放人。生活在这样受追捧的环境里,高晓松很难不会滋生自己受特殊照顾的意识。这从他被捕后出示外国护照的举动,就可见一斑。

  至于药家鑫师妹辱骂受害人记车牌被刺死“活该”。潜意识里,就把自己同类看得高人一等,似乎杀人也该法外开恩,“刑不上大夫”。音乐人这样高雅的生活,并没有普化这些人自私的本性。在跻身上流名流精英阶层的人群里,有多少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有多少拿病人当实验品的“肖氏圆弧”发明者?

  这些年来,一些所谓的“艺术家”,打着“艺术”的旗号,干出了放浪形骸、伤风败俗的丑行。比如在北京通州宋庄画家村裸露男女美其名曰的“行为艺术”。名人们是不是太高看自己了?

  在法律面前,高人一等的精英意识是否该歇一歇了?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滚动新闻其他文章

中华工商时报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