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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死在政府采购一棵树上

2011年05月12日 00:36 来源:经济参考报

  永中科技破产——

  “吊”死在政府采购一棵树上

  记者 王涛 李静 北京报道

  曾借力政府采购迅速发展起来的永中科技,现在破产已成定局。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10日上午发布裁定书,裁定永中科技公司破产。裁决书显示,到目前为止永中科技净资产为负1007万人民币,而法院认为永中科技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一破产条件。

  从意气风发到最终破产,永中科技的遭遇令人唏嘘之余也引发了业界对于是否应通过政府采购扶持国产软件的讨论。

  昔日政府采购“宠儿”今破产

  在政府采购中风光一时的永中科技,最近却不得不因负债累累无力偿还而宣告破产。

  公开资料显示,永中科技成立于2000年,曹参代表海外大股东EvermoreSoftware占49%股份,无锡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出资51%,主要业务是研发永中Office软件。

  借助政府办公软件正版化的契机,成立之后的几年里,永中科技在政府采购项目中频频中标。资料显示,在2004年的政府采购中,永中科技中标21个省市,占据该年度省级政府采购除微软外的最高份额。在2005年度的地市级政府采购中又中标40余家,在数量上超过40%,在整个地级市采购中也超过微软占据国内第一的份额。

  这使得永中科技及其Office软件在业界声名鹊起,美国媒体就曾刊发《EIOffice在踢微软的屁股》的报道。

  永中科技研发的软件似乎也并非徒有虚名,并曾赢得社会的高度期望。据报道,微软公司开发的Windows和Office软件会造成信息泄密,危及国家安全,永中科技所开发的跨平台Office软件可在我国自行开发的Linux操作系统上顺畅运行,为国家机密单位解决了后顾之忧,也可为国家免去庞大的Windows权利金,节省了大量外汇。

  一位中国工程院院士曾公开表示,永中Office是下载量最大的国产Office之一,单此一项,包括永中Office在内的国产Office就为中国3000万在读大学生节省了购置正版微软Office的费用达150亿元之巨。

  然而,好景并未延续。随着政府部门采购项目逐年减少,永中科技的经营业绩大幅下滑。资料显示,永中科技在2005年实现销售业绩2071万元,2006年下降为888万元,2007年继续下滑至549万元,2008年小幅增加至613万元,2009年前3个季度的销售额只有200多万元。永中Office的市场占有率也从2004年的最高点20%下滑至如今不足10%。

  2009年10月,永中科技决定,由永中科技象征性出资与中方(或第三方)资本联合组建一个新的公司,同时授予新公司现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随后,无锡永中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中软件”)成立。

  永中软件的成立并未扭转永中科技的颓势,最终曾因自主创新而蜚声海外的永中科技走向了破产。

  政府采购是否应扶持国产软件引热议

  永中科技的“倒掉”一时间舆论哗然,抛开企业自身的管理困境和利益纷争,对其破产的原因也是众说纷纭,有观点认为,永中科技缺乏竞争力,当初的成功是政府扶持的结果,一旦没有政府扶持,破产在所难免。也有人认为,政府就不应该对国产软件给予财政等方面的支持。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北京朗新天霁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裁蒋建军对记者说。他表示,永中科技的破产是必然结果。一方面,永中office在运营模式上存在问题:产品多是依靠政府采购,企业的成长依赖于政府的扶持。而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软件企业的真正成长要经过市场大潮的洗礼,经过市场客户的选择和淘汰,逐步的不断完善成长。而永中office则对于政府采购的依赖过重,没有经过市场的检验,自然也无法存活。另一方面,永中科技的破产也证明其产品创新不够,需要拿得出真正吸引消费者的产品出来。

  永中科技破产的教训也是多方面的。蒋建军表示,对于政府来说,需要重新考虑在企业扶持方面的指标,要扶持经过市场检验的有实力的企业,而不是一开始就对一个新生企业进行扶持,否则新生企业很容易陷入政府襁褓的依赖,难以真正成长。而对于企业来说,则要在运营模式以及竞争策略上吸取经验教训,在与大企业竞争中,怎样巧妙的做到以小胜大、以弱胜强,而不是硬碰硬,另外在运营模式上也要积极创新。

  而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的创始人胡延平则分析称,永中科技从创立起就存在问题,永中0ffice本身就是“政策意志的产物”。他表示,一直以来,不管是中国的软件业还是整个IT产业,都有一个“国产”情节,但不管是办公软件也好还是浏览器以及操作系统,一直在追求“中国自主”的东西,但实际上做的都不是很成功,像永中0ffice等其实是“政策下的蛋”。而事实上,很多时候应该是让市场去孵化这个蛋,而不是政府,否则最后只能孵成臭鸡蛋,让蛋烂在窝里。“政府决定不了市场,不能不适应市场规律地强行造物。”

  与此同时,胡延平强调,他并不反对政府在重大的、关乎国家安全的项目上去着力发展,“问题的关键是,你是离政策近,还是离市场近?是开放,还是封闭?是抱政府的大腿,还是抱用户的大腿?是为概念,还是为实际的产品?这些都是需要考虑清楚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案例留下的反思之一是政府采购如何助力企业发展。一方面,民营高科技企业应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相关政策的引导扶持之下,努力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政府采购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应落实好采购国货的原则,目前来看,这一点“贯彻的不是很好”。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认为,在与安全、创新等密切相关的事项上,政府坚持激励和扶持的方向是没有错的。“这种支持不光是资金上的支持,还要有对新事物积极支持的心态,这就关系到政府官员的意识问题。”在他看来,政府官员要有安全意识和扶持民族产业的意识,这是最关键也是目前最缺乏的。

  专家建议亟待明确国货标准

  徐焕东说,政府采购具有导向作用,无论是国产软件还是国产汽车,如果政府部门带头采购,会在很大程度上引导消费者的购买倾向,也就是对市场有着较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这样国货的市场才会慢慢拓展。相反,如果连政府都不愿意购买国货,那社会公众就更难对国货形成认同。这对国货的发展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

  据介绍,最初,微软就是通过中国政府率先使用而迅速进入中国市场的,“微软就是政府带头用,随后民间也迅速撤换了WPS。”徐焕东告诉记者,一些国货可能最初没有国外同类产品好用,但是如果大家都不用,那它们就只有一条路——死路。

  徐焕东表示,要充分政府采购在支持国货方面的导向作用,亟待明确国货相关概念和标准,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购买国货政策的切实执行。

  《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这既符合我国部分产业仍处于稚嫩、尤其是涉及政府安全方面的产品需要保护的情形,也因为我国目前并没有正式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具体情况。然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措施迟迟没有出台,导致实际的采购工作与法律要求出现脱节,亟待明确相关概念和认定标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此前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提出,国货是对政府采购对象国别属性的泛称,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的国货标准,是在境内政府采购市场上适用的确定货物或者服务本国属性的标准。根据这一标准,政府采购人和政府监管机构,可以对外国货物或者服务实行歧视性的政府待遇或者非歧视性的政府待遇。

  还有专家建议,一定要把概念、原则和标准转化为量化的、可操作、可检验的评标方法和细则,使得实际的政府采购程序真正符合政策功能,使得第一线的采购人员和评标专家有据可依。

  概念和相关标准明确后,还需确立相应的约束惩罚机制。徐焕东提醒说,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不购买国货应受到处罚的规定,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使得“采购本国货物”成为一纸空文。有观点呼吁,应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制定歧视国货的惩处性措施,以真正保护国货,消除歧视国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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