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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不正当竞争瑞星360相继被判赔款

2011年05月12日 03:48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段郴群)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360对金山网盾商品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做出说明消除影响并赔款30万元。

  此前一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奇虎360起诉瑞星不正当竞争一案,法院当庭宣判瑞星不正当竞争并需要赔偿奇虎20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安全厂商之间的互相“掐架”,背后真正目的还是争取用户,以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但由于目前国内关于互联网方面的法律尚不完善,导致各家公司“各显神通”,使用各种手段,这对整个行业发展不利。

  昨日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360安全卫士在自身安装升级运行过程中采用弹出提示框的方式,引导用户在提示框中进行同意卸载金山网盾的操作,同时,360安全卫士在用户被引导进行卸载金山网盾后,采用了破坏性的方式删除金山网盾,主观恶意明显。法院认定360安全卫士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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