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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吃请酒后打商贩

2011年05月12日 03:57 来源:京华时报

  打人者供职朝阳城市管理监察中心已被警方刑拘

   本报讯(记者王奕于杰实习记者甘昕鑫)5月9日晚11点,经营食品店的商贩陈光(化名)在朝阳区花虎沟附近一家饭店,请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中心的两名监督员吃饭,不料遭其中一名监督员李某打伤,脸部缝37针,后被鉴定为轻伤。目前,奥运村派出所介入调查,并称此事系酒后纠纷,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商贩酒后遭殴打

   半年前,陈光在花虎沟9号院附近开了一家食品店,经营烟酒和果蔬,因店内空间狭小,他在门口摆了一个小摊位卖果蔬。

   今年4月底,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中心监督员王某来他的摊位,要求他将门外摊位搬离,并用相机拍照。陈光说,“我和他发生争吵,我上去推了他一下,随后他离开”。此后,朝阳区城管大队奥运村分队赵姓副队长来和陈光沟通,希望他收摊,但陈光依旧在摆摊位。

   5月9日下午5点,陈光给赵副队长发短信,想请对方吃饭。当晚,两名监督员王某、李某也到场。陈光说,他给监督员道歉希望和解,对方接受了他的道歉。赵姓副队长称,吃饭时双方并未发生矛盾,晚上因他家有事,提前离席,对于双方如何起的冲突并不知情。

   陈光说,晚11点左右,他喝多趴在桌子上,李某叫他,他没回应,对方突然站起来将桌子掀翻。“我倒在了地上,左手撑地,想爬起来,李某抄起木头椅子,往我脸上猛砸,砸了3下,满脸是血,王某将李某拉住,我拨打110报警”。奥运村派出所赶到现场后,陈光被送往306医院检查。

   伤者脸部缝37针

   陈光的弟弟说,前天凌晨3点半,他得知哥哥被打后,驱车赶往医院,看到哥哥的脸上、背上、裤子上都是血迹,“我吓了一跳,对方下手也太狠了”。

   昨天,陈光卧床在家养伤,整个脸部红肿,左脸、额头两处包扎,他翻开下唇,已被打穿。医院的诊断显示为多发性皮肤撕裂伤,分别为8、10、5厘米,共缝了37针。

   “我脸肿得眼睛都睁不开,也无法进食,我只能用吸管喝水,吃点稀饭。”陈光说,他是安徽人,一家五口人,小女儿在老家读书,其他家人在北京租了10多平米的房子,经营一家食品店,因其受伤,店里的生意也受到了很大影响。目前,医药费就已花了近7000元,但他至今未拿到赔偿和医药费。

   打人者已被刑拘

   昨天下午,发生纠纷的饭店负责人表示,几人共点了4瓶白酒和8瓶啤酒,他并不知道纠纷起因,“当时就听到里头一片混乱,我们也不敢进去。”事发的包厢仍保持着现场,一片狼藉,座椅掀翻在地,还有几个摔烂的酒瓶。据服务员称,事发当晚,整个房间和走廊到处是血迹。目前,朝阳区城管大队奥运村分队副队长赵先生已将饭店的账单和赔偿款付清。

   前天,陈光被鉴定为轻伤,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双方曾在奥运村派出所调解,陈光要求7万元的赔偿,对方表示不能支付这么多后,陈光表示将起诉向对方索赔。

   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中心隶属于朝阳区政府网格办,网格办负责人表示,李某是在下班时间发生的纠纷,与工作无关。警方表示,案件系酒后纠纷,和工作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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