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2日 12:34 来源:商务部网站
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防止猪肉价格不合理上涨和异常波动,西宁市平抑市场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5月10日起对市内市场猪肉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西宁市西宁张氏畜禽制品公司、西宁鑫源屠宰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等6家生猪屠宰企业生产的白条猪三级肉,批发价每公斤最高限价21元,四级肉批发价每公斤最高限价20元;市区内各主要集贸市场和各大超市等猪肉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级五花肉和前后腿肉零售价每公斤最高限价25元,四级五花肉、前后腿肉零售价每公斤最高限价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