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3日 00:5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以来新基金的井喷发行,使得银行渠道的议价能力明显上升,在尾随佣金上升的背后,银行渠道愈发鼓励基民赎回老基金,申购新基金,这样不仅可以获得更高的尾随佣金,还能不断获得申购赎回费用,可谓“吃完基金公司吃基民”。
不发白不发 基金公司用足多通道审核
新基金发行正呈现井喷之势。
Wind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前4个月,已经有69只新基金产品发行,而2010年全年,新基金发行总量则为154只,这就是说,仅今年前4个月发行的基金产品数量,已经达到去年全年的45%。
按月度计算,2011年前4个月,新发型基金的产品数量分别达到了17只、16只、17只和19只,总发行份额为1018亿份。其中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型、保本型、封闭式和Q D II产品的数量分别达到了30只、2只、13只、3只、9只、3只和9只。统计显示,上述69只基金的平均发行份额仅为14.75亿份。
实际上,在目前的基金市场上,就有包括大摩多因子策略、国联安优选行业、华安大中华升级、大成内需成长和鹏华新兴产业在内的23只基金同时在发行,新基金发行井喷的迹象十分明显。
按照基金管理公司分类来看,W ind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发行2只甚至3只以上基金产品的基金管理公司比比皆是。其中,博时基金今年以来陆续发行了博时抗通胀、博时卓越品牌、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 F和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 F联接,投资类型涵盖了被动指数型、普通股票型和Q D II;大成基金则陆续发行了大成标普500的权重、大成保本和大成内需成长,投资 类 型 涵 盖 了 普 通 股 票 型 、 保 本 型 和Q D II;广发基金则陆续发行了广发聚祥保本、广发中小板300E T F和广发中小板300ET F联接。
深圳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今年公司计划发行6只不同类型的产品。
实际上,自去年证监会实行基金产品审批五条通道同开政策后,即基金公司可以同时上报5只不同类型的产品,包括普通权益类产品、固定收益产品、Q D II基金、基金专户以及创新基金产品。今年年初,证监会又对指数类股票基金单独实施分类审核。基金审核多通道的开通,极大地刺激了基金公司发基金的欲望,甚至有的基金公司抱着“不发白不发”的心态,同时上报多只产品,把能用的通道全用上。
银行渠道议价能力提升
新基金的井喷发行,对现有的以银行为主的销售渠道顿时产生了严峻的考验。
2010年第三季度,基金总销售金额为3 4 7 4 .2 4亿 元 , 其 中 直 销 渠 道 占 比 为33.96%,银行渠道占比为57.23%,券商渠道占比为8.81%。而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的基金销售中,由于保险驻场销售被取消,基金在银行渠道销售上略有起色,银行占据优势地位的情形有了进一步强化。这意味着,在渠道上,随着新基金产品发行密集程度明显加大,银行的渠道议价能力明显加大。
实际上,来自济安金信基金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在基金的客户维护费用即尾随佣金上,2010年3月前的老基金产品和之后发行的新基金产品处于完全不同的水平。2010年报中披露的619只开放式基金(纯场内基金没有客户维护费的问题,分级基金只统计母基金,有联接基金的E T F,统计到联接中计算比例)中,总体客户维护费占比为15.92%。其中,2010年3月前成立的534只基金平均比例为15 .83%。货币基金和保本基金较低,平均比例分别为11 .73%和11 .56%;债券基金居中为13 .39%;Q D II基金平均15.02%,混合基金为15.49%,股票基为16 .81%,都较高;最高的是指数基金为16.36%。
而2010年3月后成立的85只新基金平均客户维护费用比例为24.38%,较之前有了明显提高。其中货币基金和保本基金较低,平均比例分别为7.18%和9.28%;指数基金居中为14 .05%;混合基金为25.17%,股票基金为26.42%,债券基金为30.57%,都较高;最高的Q D II基金平均为28.81%。
“在今年的新基金发行中,不乏尾随佣金比例高达70%以上的。”一位基金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类产品主要是大的银行对小的基金公司,而基金产品本身又没有什么新意,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渠道在议价能力上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而新基金的大量发行,导致有些新基金在银行渠道甚至出现撞车的现象,更是加剧了银行的这种优势地位。
银行“喜新厌旧”基金基民两头吃
随着新基金的大量发行,记者了解到,目前在银行渠道上,普遍存在鼓励基民赎回老基金,购买新基金的情况。
“一到有新基金发行,客户经理就打电话给我,劝我卖掉老基金,买新的基金。”基民刘女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实际上,记者了解到,这种情况在银行的渠道销售中普遍存在。
“银行基层的销售人员都有考核的压力。”一位基金业人士告诉记者,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在尾随佣金的收取上,渠道应当是按照保有量来收取的。但实际上,在银行实际操作中,尾随佣金一般直接归于总行,在分下去的时候,由于银行内部目前仍然缺乏一个明确的激励机制,现在基本上还是保持按照不同基金的发售量,给予销售人员一定的业绩报酬。而在存量客户比较确定的情况下,销售人员要想提高收入,必须想办法提高交易量。这样就促使销售人员想尽各种办法来让客户赎回老基金,买入新基金。
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本身来说,由于大量的老基金的渠道佣金一般是固定的,基金公司和银行双方有约在先,双方都不能随意更改这个费率。因此,银行就会倾向于鼓励基民赎回老基金,购买更多的新基金,这样的话,在新基金上,银行往往能够获得更高比例的尾随佣金。
伴随着老基金的赎回和新基金的申购,银行销售机构还能从中获得申购和赎回费用。
“申购和赎回费用根本就不经过基金公司。”该位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在申购和赎回费用的处理上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银行直接扣除后将剩余的钱汇入基金公司账户,这也是最为普遍的做法;另一种则是银行将钱汇总到基金的T A账户,但在T A账户上做一个累积,每月或者每个季度从该T A账户打还给销售机构。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钱在汇入托管行账户之前,申购和赎回费用均已扣除,对于基金公司来说,这笔钱根本就见不到。
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在银行的这种“喜新厌旧”之中,存量基金的份额不断减少,基金公司被迫发行更多的新基金,而对于基民来说,除了不断向银行交纳申购和赎回费用外,基金产品的不断变更也会给基民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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