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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电站高歌猛进动力何来

2011年05月13日 04:47 来源:京华时报

  违法水电站叫而不停的背后,到底有没有、有多少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猫腻?

   在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一个在建的平洞河水电站,不仅毁峡谷、坏山体、铲植被,更“牛”的是其排除万难、强力推进的建设进度。近3年间,县环保局的施工禁令、环保部的督办函都无济于事,等到彻底停工时,工程已建得差不多了。

   位于缓冲区的这个水电站,不仅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的规定,也未按有关规定征求环保部意见。就是这么一个先斩后奏的违法项目,居然如有“神助”,顶着压力大干快上,其底气到底在哪里?随着调查的展开,违法水电站背后的“动力机制”浮现出来。

   首先是当地政府错误的发展观念把违法项目“扶上马、送全程”。在石门县有关干部眼里,尽管违反法律、破坏生态,尽管当地百姓颇有怨言,但水电站却是一个“很好的项目”,因为这能带来好看的GDP数字、看不见的利益、值得期待的仕途前程。不顾环境和民意乱上工程,这与一些地方以发展、就业等名义力保重污染企业、高调招来淘汰落后项目,如出一辙。

   就是在这种发展思路的引导下,当地政府对该项目一路绿灯、倍加呵护,面对违法建设,他们想的不是立刻制止,而是怎么更改手续,让违法项目“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在环保部下达督办函后,他们依然初衷不改,用心良苦地构筑了一道屏蔽中央和地方环保部门监管的“防火墙”。

   其次是公职人员的利益勾连为违法项目涂上了“保护色”。据记者调查,违法水电站施工方天德公司的股东里,竟然有环保局和水利局的某些干部,而局内人透露,还有不少隐形股东。

   且不说我国公务员法中“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规定,一些职能部门的官员既当裁判又当股东,如何担负管理职责?违法水电站叫而不停的背后,到底有没有、有多少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猫腻?不管是从以往一些官员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的教训看,还是从违法项目“高歌猛进”的乱象、施工方“建设到底”的决心看,人们都有理由作出这样的质疑,并且期待更为清晰和负责的答案。

   “壶瓶山”素称“湖南屋脊”,李白留下过“壶瓶飞瀑布,洞口落桃花”的佳句,生物专家誉之为“内藏万金的绿色宝库”,然而这么一方宝地圣土,正遭受着违法项目的撕裂与摧残。何以重整山河?转变发展观念和方式固然重要,但首先必须要挺起党纪国法的脊梁,严厉查处有关人员,向青山绿水负责,为国家和百姓守护这片神奇的土地。相关报道见昨天A21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李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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