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3日 07:49 来源:经济日报
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一些承担着水源涵养、生态屏障等保护功能的地方,往往会面临这样的两难选择:发展工业,难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进而影响整个区域;不发展工业,仅仅依靠“输血式”扶贫,又很难从根本上摆脱贫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承担生态保护功能的地区,往往是工业不发达、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加快发展的压力也就更大。按照划分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思路,这些地方就应该限制乃至禁止开发。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对整个区域最大的贡献。但如果只是要求这些地区保护环境,就会影响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补偿机制就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浙江磐安是金华市下辖的一个山区县,也是钱塘江、瓯江、灵江、曹娥江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对下游区域来说,磐安不搞工业,保护好当地生态环境,就是最大的贡献,但磐安本身就是一个贫困县,当地群众加快发展的愿望十分强烈,不发展工业难以从根本上摆脱贫困。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金华市在当地经济开发区内划出3.8平方公里土地,设立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税收等收益均归属于磐安县。如今,这块开发区已成为磐安经济发展重要的增长点,在已经完成开发的0.43平方公里一期区块上,聚集了工商企业388家,年工业销售产值逾20亿元,为磐安县提供了1万余个就业岗位,创造了磐安县四分之一左右的GDP和财政收入。
与此同时,磐安县结束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办工业的局面,境内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自2001年以来,磐安拒绝审批有污染工业企业200多家,同时对水体有一定污染的37家效益不错的企业全部关停。目前,这里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达75.4%;全县98%的河道水质保持在I类标准,空气质量常年保持在国家I级标准。
日前,浙江省决定在省内11个结对的山海协作开发区中推广金华区域生态补偿的经验。这是一项一举多赢的举措:对那些承担着更多生态保护责任的欠发达地区,保护环境将不再仅仅是一种责任,也将有了稳定的效益,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两难”变成“双赢”;对那些工业发达地区,通过分享一部分利益,就能享受到上游地区严格保护的优质水源、山区森林涵养下的优质空气;对整个区域而言,不仅整体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而且为欠发达地区找到一条有效的加快发展的道路,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将进一步增强。
生态补偿机制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机制。早在2007年,我国就在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等4个领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据国家发改委的消息,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框架已经初步形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达到10.5亿亩,中央累计投入资金296亿元。“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是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的一项重要机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国土空间划分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对应制定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方针。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关键是厘清“怎么补”、“补多少”两个问题,既要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又要考虑到生态功能区内群众的现实问题;既要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又要一盘棋统筹协调。
“怎么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般有两种方式,“输血型”补偿和“造血型”补偿。一个地区在生态保护上付出了代价,受益的地区支付一定的资金给予补偿,这是“输血型”补偿;一个地区在生态保护上付出了代价,受益的地区不仅在资金上给予补偿,而且通过种种途径帮助其建立起自我发展的能力,这是“造血型”补偿。浙江金华的区域生态补偿经验,最可贵的一点,就是其补偿理念从资金补偿转变到了能力建设。
“补多少”的难点在于计量生态效益的复杂性。有些生态效益是可以计算也容易找到具体的受益方的,譬如甲地生态环境好,水资源丰富,邻近的乙地水资源缺乏,甲地调水给乙地,可以按调水量来收取费用,是一种明确的生态补偿。有些生态效益却很难计算,也不容易找到具体的受益方,譬如甲地保护森林的生态效益,是对全国的生态环境有益的,就很难计量,也难以找到具体的受益者。这就需要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可以清楚计量的,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对于难以清楚计量的,要完善财政、税收等制度,比如加大中央财政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等。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