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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清迈总领事馆经商室张志文商务领事友情提醒中资企业:泰国劳工部决严罚非法雇用外劳

2011年05月14日 13:26 来源:商务部网站

  据泰国《世界日报》5月14日报道,泰国劳工部常务次长颂吉12日主持老挝、缅、柬外劳制度规范化管理会议,他表示,新一轮外劳登记工作将从2011年6月15日开始在全国范围进行。强调不依规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劳和雇主,一经查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颂吉表示,根据4月26日内阁会决议,为了对老挝、缅甸和柬埔寨3国非法外劳进行规范化管理,劳工部决定从6月15日开始进行新一轮外籍劳工登记。各府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曼谷第1-10区人力资源办事处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合作,加强宣传非法外劳办理登记手续程序,并尽量减少所需文件,以方便雇主和外劳手续登记办理。

  本次外劳登记作业周期为6月15日至7月14日,在此期间所有非法外劳必须到所在地区警署报到,并办理有效期为1年工作许可证。至于渔业外劳将给予增加特殊居留时间,但30天内必须到沿海地区22个府警署报备。

  另外,对于外劳的流动性也将加强管理,以避免出现更多非法外劳偷渡入泰,外劳擅自离开雇主到其它地方工作的问题。外劳登记时间结束后,人力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到地方检查和逮捕非法外劳和雇主。若发现雇主招收非法外劳,将按照每个劳工1万至10万铢的罚款,而非法外劳则被处以不超过5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于罚款2000铢-10万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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