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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碳不力 严肃追责领导

2011年05月15日 03:01 来源:北京晨报

  本市探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 研究完善城市垃圾收费制度

  晨报讯(记者 王萍)本市将制定行政问责管理办法,将节能减碳工作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公开考核结果,对未完成任务、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责任。昨天,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工作方案》。力争从明年起,本市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新建居住建筑实施75%节能设计标准。

  方案中提出,本市将节能减碳工作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制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行政问责管理办法,公开考核结果,对未完成任务、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完善节能减碳表彰奖励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区县、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同时,开展公共机构、重点行业节能专项考核评价,探索重点行业碳减排专项考核。

  同时,2015年,北京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50%。本市将提升交通设施运行的综合能效水平,加强对交通运输工具的能耗管理,力争2012年起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推广应用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规模达到4万辆以上,力争淘汰老旧机动车40万辆。全面推行甩挂运输和不停车收费。

  此外,根据国家对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资源环境税费制度改革,适时推进天然气、供热、电力价格改革,理顺能源品种间的比价关系。加大本市差别电价、峰谷电价等的实施力度,探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研究完善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等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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