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6日 03:07 来源:北京晨报
“申报纳税和公益慈善举动将被列入紫砂艺人技术职称晋级必要条件,不符合这一条件的紫砂艺人在申报技术职称时将遭到一票否决。”记者近日从宜兴方面获悉,这条“一票否决”的新规已开始执行。
将做慈善和评职称这样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捆绑在一起,并且还将做慈善作为评职称的先决条件和必要条件,这样的规定出发点再好,也是一条不合理不可取甚至有几分荒谬的规定。
职称评定,是个纯粹技术方面的工作。紫砂艺人的制作水平达到某种程度,申报评定相应的职称,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应该附加其他方面的条件。即便是申报纳税这样关乎守法的问题,评审者也应该站在宣传、倡导的角度,不遵章纳税的处罚主体应该是税务部门,而不是评审专家。至于参与慈善,更是一种精神追求层面的东西,来不得强制和逼迫。
一个人投身慈善事业与否,是他的自由和权利。但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那些靠勤劳守法积累财富却无心投入慈善的有钱人,只要他们的钱来路正当,合理合法,做“守财奴”也是他们的权利,保护他们的财产是文明社会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如果以某种东西相要挟,强制人家拿出钱来“慈善”,就是一种道德勒索,是对人家合理财产权的侵犯和剥夺,背离了慈善的本意。若一刀切地规定达到某种条件必须出多少钱,则使得慈善变成了疑似非法集资,更是错上加错。
具体到宜兴的评职称先慈善来说,尽管我们知道,职称的高低直接决定紫砂作品的市场价值,但我们不能因为人家不捐钱就不给评为紫砂大师。紫砂大师只是紫砂制作的大师,不代表他就非得是道德大师。人家凭本事挣钱,挣得合法合理,挣得再多我们也不能强迫他拿出一部分来行善。值得思考的是,记者在宜兴当地采访过程中从一些无名紫砂艺人处了解到,对于慈善捐款数额,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都有明确数额要求,而这些他们有时候会觉得吃不消。这样无疑就变成了慈善摊派。不仅要做慈善,还要按规定数额去做,这样的“道德勒索”也走得太远了点吧,难道不应该对其紧急刹车并予以纠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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