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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4起非法生产事故

2011年05月16日 03:56 来源:京华时报

  3起矿难存在瞒报迟报谎报

   据新华社5月15日电黑龙江省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透露,该省决定对近期连续发生的4起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挂牌督办。目前,部分对事故负有责任官员已分别受到处分。

   4月份以来,黑龙江省连续发生非法违法安全生产事故。4月13日,大庆市吉悦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发生爆炸燃烧,死亡9人。4月24日,宝清县广城煤矿擅自增加工作面,在巷道贯通时没有采取有效的贯通措施,导致透水,死亡4人。4月26日,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过期,在资源整合期间利用隐蔽工程非法生产,发生瓦斯事故,死亡9人。5月2日,黑河市欧林煤矿与越界小井旧巷贯通,发生透水事故,死亡4人。这4起事故都与非法违法生产有关,其中3起煤矿事故还分别存在瞒报、迟报、谎报行为。

   据黑龙江省安监局副局长王忠民介绍,目前这4起事故仍在调查处理中,已有部分政府官员受到撤职或免职处分。其中,鸡西市滴道区副区长韩树国已被免职,滴道区煤管局局长刘崇和、副局长张洪臣、监察科长李庆国已被撤职。黑河市委也已对该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李桂轲进行诫勉谈话,并免去了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主管副局长范炯光职务。

   王忠民说,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将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上述四起事故的真正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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