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6日 15:29 来源:中国经济网
物流公司4个价值740元的灯具,从广州运往山东莱芜,运费402元,这单活公司能挣12元,但是却要缴纳39元的税。广州一物流公司负责人称,做生意按章纳税天经地义,但有些税缴得冤。
税金远远高于挣到的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在广州城市之星物流中心,4个价值740元的灯具,从广州运往山东莱芜,运费402元。公司会计师沈华伟说,这单活公司能挣12元,但是却要缴纳39元的税。
公司总裁黄爱娟说,他们缴纳的税主要是四种:其中营业税一共是12元;城建税一共是8.4元;教育附加税一共是3.6元;企业所得税按税前利润率10%计算,是10元。不过记者注意到,加起来税金应该是34元,但实际上企业却缴纳了39元。
之所以34元的税变成39元,是因为中间有重复征税。货物从广州到莱芜行程2200公里,他们公司已经为402元运费交了税。但是货物进入山东后,由山东的物流分公司负责运送到目的地,分公司是独立法人,还需要为那单货物的运输所得向各自所在地的政府交税。
黄爱娟告诉记者,物流企业在全国各地建立很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很多时候,接到一单货物,要通过几个子公司周转完成,但每多一次周转,就多一次重复征税。从一单货的运送来看,似乎4盏灯多交5元钱的税,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实际上,他们公司在全国有200多个网点,每天都有成百上千条线路在运行。公司每年因为重复纳税的款额近百万元。那些多出来的成本,至少要抬高10%的运费,最终会由消费者埋单。
重复计税成沉重负担
广州物流协会秘书长张强表示,目前,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主要存在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以及行为税四大类税系,各税系中涉及物流业的有十几项税种,其中重复纳税的情况主要出现在外包业务中。从利润来看,物流业的平均毛利率由2002年的30%降低到目前的10%以下。
专家认为,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我国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对物流行业作出一个精准的定位,物流业税种繁多而且混乱,重复计税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样的局面让物流业的联合运输不堪重负。
(责任编辑:何欣)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