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专家力挺网购 首推“平台化治理”

2011年05月17日 02:5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5月9日,一场“完善网络诚信体系,探索新型治理模式”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的专家们对网购平台的社会意义、平台责任及发展方向展开讨论。专家们力挺网购,表示网购促进中国诚信体系成型,并首推“平台化治理”理念,希望借助平台的开放,让所有参与者成为治理主角,真正实现信息时代的新商业文明。

   专家表示,网络经济因为其透明化和信息化的鲜明特征,将会重塑中国的诚信体系——它有助实现中国诚信体系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型,以及从不规范转向行业自律。

   毋庸置疑,网购已经改变社会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商品流通方式。IDC报告指出,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将成为全球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估计,按当前的发展曲线计算,到2015年,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规模将增长5~10倍,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网络零售平台将覆盖5亿消费者,交易额有望超过20000亿,占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将达到7%,带动直接及间接就业3000万,给物流业带来超过1000亿的收入,电子商务渗透率将突破60%。

   另一方面,网购建立起来的诚信体系逐渐往线下衍生,改变着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诚信问题不只存在于互联网领域,在极不完善的社会大环境下,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到现在,已经构筑了一个生机勃勃、富有效率、不断完善的诚信体系,它不仅是一个透明的诚信体系,而且是一个“产消合一”的诚信体系:每一个人既是这个诚信体系的消费者,也是它的建设者。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表示,电子商务在我们整个社会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必然会迅速发展,国家政策应该扶持引导。他同时认为,淘宝是一个信得过的企业。因为“淘宝是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生,壮大起来的”。对于网购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消费者是受害者之外,淘宝也是最大的受害者。

   对于网购市场的责任和监管,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认为,和现实社会的管理不一样,互联网应该称之为治理,是多方参与的模式。假货和知识产权问题是个社会问题,不能怪互联网。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多方应该摸索探讨解决的。高新民还认为,平台治理应该兴利除弊,不能治理却把产业发展搞坏了,而且他认为,主体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应该有区别。

   专家认为,平台是一种全新的现代服务业形态,是新商业文明的产物,就像我们不可能看到那些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同时提供动态的信用服务、数据服务一样,我们无法用网上的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这样的词语来简单描述平台,更不可以把适用在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上的法律和规则简单延展到网络平台。

   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海量与个性化,对治理的快速响应要求,多样性、生态化与跨区域性,以及低成本等,都使得传统的治理模式不能很好地适应于电子商务,客观上呼唤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治理模式,平台化治理就是顺应这种信息社会复杂环境治理要求的结果。

   《21世纪商业评论》执行主编吴伯凡表示,互联网生态体系一定是自我治理,自我修复。新商业文明在这个语境下,一定不仅仅是制度和法律问题。“我们可以判断,新的治理模式是乐观的。”

   平台化治理确保了网规的开放性和动态性,平台既是交易的平台、信息的平台、数据的平台、信用的平台、消费者保护的平台,也是治理的平台。在一个开放的治理平台上,网民才可以充分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成为治理的主角,而不仅仅是被约束者;同时,只有平台化治理,才可以建立起治理的生态系统,使大量第三方专业机构也参与进来,用它们各自的特长为新商业文明的治理贡献力量!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表示,网络会让未来世界更透明。为整个社会澄清不健康的东西,是网络的责任。信息社会是诚信社会,网络社会的治理问题比现实社会治理问题更好做,也可能做得更好。(董晖)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