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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旁将建第二“西塔” 楼高超300米位于马场旁

2011年05月17日 03:28 来源:信息时报

  容积率高达10,日照遮挡、光污染列入环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珠江新城又将添一座超“高”建筑,不仅高度超过300米,容积率也高达10,这就是位于马场路与金穗路交界处的广发证券大厦项目。昨日,该项目进行二次环评,并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个建筑越建越高的时代,不作为环保部门审批依据的项目、也极少被环评单位关注的日照遮挡、光污染也将纳入本次环评单位的评价工作中。

  日照遮挡也要进行评价

  记者在昨日的环评报告中还发现一个新颖的提法:环评单位除了要对常规的水、气、噪声、垃圾等污染项目进行环评外,还将对“日照遮挡、光污染”等进行评价。

  近年来,楼房是越建越高,在广州也已经有好几座超过300米的建筑:除了这个“拟”建的广发证券总部大厦,已经存在的有广州电视塔、中信广场,还有珠江新城的西塔、珠江新城和利通广场。此外,还有一个“拟”拔高跻身超高行列的项目:亚运城J2-2地块拟拔高至308米,正待规划部门审批。但是鲜少有“采光权”的评价见诸报端。

  “广州市没有这项要求,全国做采光权环评的项目也不多,很少的,看环评单位的实际情况,一般都不做,并不是环评审批的必要项目,这个项目与周边建筑的退让距离都在100米以上,而且周围主要是商业写字楼,很少住宅,采光权不会有什么影响。”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负责人牟工昨日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解释说。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引,日照遮挡、光污染未被列入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名录中,也就是说这不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审批项目,不作为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依据。

  日照影响的程度如何界定呢?牟工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说,没建之前,原有建筑的窗内每日的日照时间是6个小时,新建筑建成后变成5个,这个影响就不大,但是如果一下子减少到3,影响就比较大了。

  特殊玻璃降低光污染

  关于“光污染”环评报告在“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中提出,采用Low-E玻璃,LOW-E玻璃又称低辐射玻璃,是在玻璃表面镀上多层金属或其他化合物组成的膜系产品。其主要功能是减少光反射所造成的光污染现象,营造出更为柔和、舒适的光环境,对避免日照遮挡并没有功效。

  25日前环评公示

  据悉,环评报告就征集意见的范围给予了界定,为此建设项目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民居、文教、医院、办公、企业、政府机关内。在5月25日前,公众可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评单位联系人:牟工

  电话:020-83510569

  传真:020-83510365

  环评单位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1810室

  邮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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