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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十二五”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大计第四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在南京开幕

2011年05月17日 07:11 来源:金融时报

  王峰

  本报南京5月16日电记者王峰报道由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今天在南京开幕。人民银行副行长马德伦、江苏省常务副省长李云峰、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在前一天举行的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上,人民银行与沪苏浙三地政府还签署了《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贷款转让市场发展合作备忘录》。

  李云峰在主题演讲中指出,在开启“十二五”发展新征程的关键时刻,胡锦涛总书记殷切希望江苏继往开来,坚持“两个率先”,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并明确提出“六个注重”的新要求,这不仅为江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他认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金融最发达、科教资源最丰富、创新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两省一市有基础、有条件、也有能力在科技金融发展上迈出新的步伐。不久前,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出台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为做好科技金融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应紧密结合长三角地区实际,积极探索推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探索新路子。

  李云峰强调,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学技术是第一动力,金融发展是重要支撑。新起点上推动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必须探索建立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的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以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发展,着力构建长三角创新型经济新优势。一是着力疏通拓宽多元的科技投融资渠道,打破传统的信贷和资金投入模式,建立适应于科技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制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到国内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组织推动小型科技企业联合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二是积极构建新型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建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在高新技术园区设立科技支行。积极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探索贷款和投资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完善“可贷可投”模式。三是合理运用财税杠杆撬动科技金融发展,进一步完善新增科技贷款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四是努力办好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在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先行先试,勇于创新,积极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科技金融发展积累经验。

  屠光绍表示,长三角地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联系日趋紧密,为深化长三角金融合作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沪苏浙三地经济的快速联动发展是三地金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长三角地区也共同面临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任务。在制定“十二五”规则时,二省一市都制定了相关规划。可见,未来长三角地区如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以及新兴战略产业的任务很重。金融如何提供服务,如何更有效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为三地金融发展面临的共同课题。以金融市场依托,深化长三角金融合作发展,就是要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对此,要发挥长三角地区各省市的优势,以拓展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努力为深化长三角金融合作发展夯实基础。他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此项工作。第一是巩固和提升现有金融市场功能,充分利用好这些金融资源,进一步发展壮大现有的金融市场规模,进一步拓展现有金融市场的服务功能。第二是积极发展新的金融市场形态,通过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和法规制度建设,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规范发展贷款转让市场。第三是不断健全金融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增强金融市场在产品创新、金融定价等方面的能力。第四是不断完善金融市场服务,以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中心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化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同时,把上海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信用服务中心,并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金融信用服务体系。

  陈敏尔在主题演讲中表示,“十二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对此,浙江省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打造浙江金融业“两个中心”的总体目标,即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特色鲜明、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加快推进“金融强省”建设。建设这“两个中心”,既考虑了浙江以中小企业为主、民间资本充裕特点,体现了浙江发扬“小而活”特色优势,培育“大而强”竞争优势,提升“富而美”先发优势的大局需要,更反映了浙江积极融入、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愿望和要求。通过“两个中心”建设,推动两省一市金融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从而更好地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金融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陈敏尔说,长三角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和金融协调发展为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长三角地区贯彻实施一系列国家重大战略,如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江苏实施沿海开发开放,浙江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及两省一市金融合作进一步加强,这些都为长三角金融一体化提供了难得机遇。他建议在人民银行总行及上海总部的指导下,两省一市各级政府和金融部门深化合作,合力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发展,实现共建共享。一是在协调推进机制上深化合作;二是在金融市场融合发展上深化合作;三是在金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上深化合作;四是在地方金融改革创新上深化合作;五是在金融人才培训交流上深化合作,努力为长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方上浦表示,“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推进长江三角洲等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发挥东部地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自主创新中走在全国前列”。而长三角地区经济总量大、经济开放度高、金融资源集聚,一直是外汇管理改革的重要试点地区。外汇局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一如继往地支持长三角金融合作机制建设,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更好地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自首届长三角地区金融论坛召开以来,在三省市政府、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成果斐然。一是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机制更加健全,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沪苏浙地区加强金融交流与合作、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二是金融一体化发展成效明显。在资金流动、机构发展、金融基础设施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果,特别是在金融市场方面,商业承兑汇票在两省一市广泛使用,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个区域性商业汇票贴现价格指数———“长三角”票据贴现价格指数,签署了《票据承付自律公约》,定期召开长三角地区票据业务联席会议。三是金融发展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十一五”期间,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契机,长三角地区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健全,金融产品和工具不断丰富,金融资产和交易规模快速增长,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2010年,三省市以占全国约2.2%的国土面积,11.1%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21.4%的GDP,年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占全国的22.8%,本外币贷款余额占全国的24.6%,全年累计同业拆借、现券交易、债券回购额分别占全国的25%、28%和15.8%。年末上市公司占我国全部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的26.12%,全年股票市场IPO融资占全国的23.83%。全年保费收入占全国的19.83%。各项指标保持了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与会代表还就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在长三角地区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与发展、依托长三角辐射全中国做大贷款转让市场、长三角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与外汇管理创新等分项专题进行了热烈研讨。

  来自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外汇管理局等国家有关部门,长江三角洲地区各级政府以及安徽省有关政府部门,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及学术研究团体的300多位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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