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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引领建设幸福广东

2011年05月17日 08:04 来源:经济日报

  党的十七大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战略高度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在多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十一五”期间,广东文化产业发展迅速,2010年产业增加值达2524亿元,占全省GDP比重5.6%,已经成为广东重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持续快速增长,2006-2010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6%,高于同期全省GDP增幅水平,规模总量约占全国文化产业比重的四分之一。二是产业体系完整,优势产业突出,形成平面媒体、网游动漫、数字出版、印刷复制等产业集群,文化新业态在全国占据重要地位。三是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迅猛,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已占全省文化企业及从业人员总数的80%,成为产业发展重要生力军。四是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十一五”时期,广东文化产品及服务出口年均增长20%,2009年达323亿美元。

  近年来,文化作为广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转型的核心动力,发挥了强大的引领性、创新性、融合性作用:凸显文化引领,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着力提高国民素质,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重要人才保障;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实体支撑。在探索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广东省始终坚持:

  1、以促进全省科学发展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引领。将文化产业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大力推动,并明确将其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培育。2、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方针。3、以深化体制改革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强大动力。大力塑造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推进文化资源整合和跨区域、跨行业发展,调动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发展文化产业的热潮。4、以科技创新作为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积极提升文化产业的科技水平,大力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技术平台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意研发中心,推动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网络新媒体等快速发展。5、以优化政策环境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保障。简化审批事项,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加大对文化产业金融扶持,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十二五”时期,广东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5年占全省GDP比重达到6.5%以上;文化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45%。文化产业成为广东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广东成为亚太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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