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昨天,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染色馒头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叶维禄、徐剑明、谢维铣依法逮捕。
据审查,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叶维禄,公司销售经理徐剑明,生产主管谢维铣为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结伙在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内,雇用多名人员,在生产的玉米馒头中,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向超市卖场销售并从中牟利。
此前,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邢晓金被记大过;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被撤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姚志远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科科长万广亮分别被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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