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8日 02:20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鹏昊)担任房地产经纪公司中介的马某伪造房产证,雇用家政员工冒充房主,与中介公司签订出租代理合同,骗取租金近2万元。昨天,西城检察院透露,马某因诈骗罪被判拘役6个月。
检方称,去年8月27日,马某到西城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应聘。被录用后不久,马某提出给公司找了一个代理房屋出租的业务。几天后,马某带一名女“房主”来到公司,并与公司经理一起接待。“房主”向公司提供了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房门钥匙,并与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代理合同。随后,马某带着“房主”到公司财务领取了19470元租金。
当天下午,公司经理派人去该房屋所在的朝阳区安慧北里小区打扫房间,却发现根本没有此门牌号码,也联系不上马某。公司经理发现被骗,当即向警方报案。
去年12月8日,马某得知警方正在调查此事,迫于压力投案自首。据其交代,他来京打工没找到合适工作,便打起了诈骗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主意。成功应聘的马某在网上找了一名50多岁的女家政服务员,让其冒充房主,许诺支付10%的报酬。在找人伪造了房产证和身份证后,马某便带着女家政服务员来到公司,通过签订出租代理合同的方式骗取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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