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8日 16:35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中日合作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及示范试点项目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发展循环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十一五”重大战略任务。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德国、日本之后,世界上第三部循环经济的专门法律。中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单独列为一章,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资源产出率提高15%的目标,并从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等4个方面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思路和措施。
2011年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在京举行“中日合作 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及示范试点项目启动仪式”,并为“项目办公室”揭牌,标志着该项目正式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巡视员何炳光、日本驻华大使馆参赞岩本桂一、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中国事务所所长中川闻夫出席会议并致辞,外交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据悉,该项目旨在借鉴日本在城市废弃物收集、分类、高效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理的先进经验,建立中国特色的安全、高效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中日双方决定围绕餐厨废弃物、废旧轮胎和包装物三种最典型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在青岛、贵阳、西宁、嘉兴四个城市进行试点,开展相关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利用方案、技术路线,完善政策法规,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中日双方将为试点城市提供相应的支持,帮助青岛、西宁研究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体系,帮助嘉兴、贵阳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和包装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同时,将通过举办论坛、召开研讨会、在试点城市举办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赴日进修等方式,开展技术交流,加强人才培训,帮助试点城市提高能力建设。项目合作期为4到5年。
参加会议的还有浙江、山东、贵州、青海等地方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的相关同志,以及中日双方的有关专家学者。中日双方有关专家和青岛、贵阳、西宁、嘉兴等市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日本自1979年开始的对华ODA已经基本结束,该项目是最后一批项目之一,相关各方都表示一定把这个项目做好,成为两国循环经济领域合作的典范,并努力使之成为中日友好与合作里程碑式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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