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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遇海外天价罚单

2011年05月20日 01: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因被美国当地一客户起诉涉嫌“引诱性欺诈”,中华网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一家美国子公司罗斯系统近期被美国阿拉巴马州地区法院判罚6100万美元,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软件业在海外市场首次遭遇的“天价罚单”。对此,中华网软件坚决否认涉及欺诈,并正在进行积极上诉。

  中华网软件是中华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全资软件子公司,公司于2004年以6890万美元收购了美国一家企业级软件供应商罗斯系统。2009年8月,中华网软件在纳斯达克上市。

  美国阿拉巴马州一家宠物食品制造商阳光米尔斯公司在2005年购买了测试版罗斯ER P软件,合同金额为23.5万美元。2008年,阳光米尔斯向当地法院起诉,称罗斯系统在2005年的ER P软件销售和实施时存在欺诈,所出售的软件无法正常运作。2010年底,阿拉巴马州富兰克林县巡回法庭就诉讼案作出一审裁决,判决阳光米尔斯获得总额达6100万美元的赔偿,其中包括1600万美元的补偿性赔偿和4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

  罗斯系统拒绝阳光米尔斯的指控,并随后向亚特兰大地区法院提起反诉,控告阳光米尔斯非法使用其软件。与此同时,今年4月27日,罗斯系统宣布根据阿拉巴马州上诉程序规则相关条款,已经向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提起一项动议,向法院申请降低其与阳光米尔斯诉讼案的保证金金额。根据当地法律规定,罗斯系统只有在缴纳7700万美元的保证金后,才能阻止阳光米尔斯收取赔偿金。

  针对这场高达6100万美元的判罚,中华网软件(中国)董事会主席余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事件的起因在于客户的恶意诉讼,而公司起初对此类恶意诉讼并未全力回应。对方利用其在当地小镇为最大雇主之一的影响力,在当地起诉,由当地组成陪审团,将一个23.5万美元的软件销售案拔高成该州近年来最大的赔偿金案件之一。”

  据余翔介绍,阳光米尔斯于2005年购买罗斯系统的E R P软件时,双方约定购买的即beta版本。而在2008年法定诉讼期限届满前几天,阳光米尔斯突然向法庭提起上诉。在诉讼中,阳光米尔斯提起的控诉主要是基于罗斯系统销售人员使用的一页PPT文件,该PPT文件展示了罗斯系统帮助其他客户降低成本的一些具体数据,阳光米尔斯认为罗斯系统的软件未能达到同等功效,涉嫌“引诱性欺诈”。

  “虽然他们向法庭起诉我们,但对方至今还一直在使用着我们的软件,而且在近期还购买了多项服务以支持其运营。”余翔称。他表示,6100万美元的罚金如实施将给罗斯系统带来致命影响,可能直接致使其关门倒闭。公司近期向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申请减少保证金,目的就是要积极进行上诉,最终打赢这场官司。

  上海W T O事务咨询中心信息部主任龚柏华指出,随着近年来一大批中国企业积极到海外投资,有时会面临与当地企业的竞争或纠纷。而一些当地企业在正常的市场竞争或贸易进程中,出于一些利益诉求会找出诸多理由来对中国企业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使中国企业陷入不利境地,这种现象可称之为“法律滥诉”。近期一些国家和地区贸易保护主义思潮抬头,“法律滥诉”也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时面临的一种新的壁垒。而另一方面,面对这种壁垒,国内企业在实施全球化战略时,首先也要做好自身的检查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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