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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9:00 的士不能因交班拒载

2011年05月20日 06:24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严华 通讯员李钧、严妍报道:昨日,武汉出租车行业召开“进一步强化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并发出通知,再出重拳整治出租车驾驶员拒载等劣质服务行为。

  通知要求,即日起至本月内,各出租车企业必须与本企业所有承包和受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营运服务中不拒载乘客,不能故意绕道行驶,不能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不能强行拉客、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不使用计价器、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等。

  关于拒载一项,通知规定:每日17时至19时,驾驶员不得以交接班为由拒载乘客,凡经查证属实拒载乘客的,一律依法依规停运3至15日;造成恶劣影响的吊销从业资格证,并且,自从业资格证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另外,出租车企业在一个月内,所属驾驶员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数累计达到本企业出租汽车总数3%的,将对该企业处以3000元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所属驾驶员受到处罚的人数累计达到本企业出租汽车总数5%的,该企业当月受到处罚的车辆,在指定地点停运3至15日。

  武汉市客管处重申:营运时未在规定位置放置与出租汽车车牌号码相符的服务监督卡;在空车待租和暂停服务时,未显示明确标志;利用车载电台对讲与营运服务无关的事项;未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在车内吸烟;未按服务规范使用空调和音响;未遵守电话预约订车服务规范等不规范服务行为,一经查出,依照相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对超过标准收费、故意绕道行驶、强行拉客等行为的投诉,查实后对投诉人给予5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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