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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山寨种子须斩断“克隆”链条

2011年05月20日 20:54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王超报道

  种业改革大幕正在徐徐拉开,打假第一枪已初见成效。

  5月16日,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和湖南省农业厅在长沙县召开全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湖南执法现场会。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石燕泉在现场会上表示,全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动是以粮食主产区和制种大省为重点区域,以水稻和玉米种子为重点产品,以打击“套牌”为重点内容。

  截至目前,农业部共在全国查处种子侵权案件116起,发现生产销售侵权假冒伪劣种子企业400多家,约谈警诫了其中的300多家,吊销了19家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并销毁了38吨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和化肥。

  农业部的打假行为也被誉为改革第一枪,意在为今后的种业改革清除障碍。

  “种业改革的目的就是着力提升我国种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以此建立与我国农业大国地位相适应的现代种业体系。大量假冒伪劣种子的出现会扰乱我国种子市场的秩序,致使合法企业的正常权益得不到保障,进而加大我国种业改革步伐的阻力。”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隆平高科总裁刘石也表示,此次改革背后所倡导的三大基本原则中有一条是规范化操作。“这是一个产业能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无论企业大小,都应该在规范化的平台上运作。”

  不过,种业改革的这块绊脚石不会被轻易地搬开。

  近年来,每逢春耕时节我国都会例行开展种子执法活动,2010年甚至被称为种子执法年,但效果均不明显。在各种严厉的打击下,假种子、不合格种子、套牌种子仍然屡禁不止,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这些非法种子企业的保护神是一条灰色的利益链条。“在我国主要的试验田和育种基地经常会积聚着很多种子企业的人员。他们通过出钱雇用当地农民,在试验田的墙外挖一条地沟,把做实验用的种子掏出来,或者直接从参与试验的农民手里高价购买出来。偷出来的种子被送往公司所谓的科研部门进行解剖式分析,并盗版。最后,销售部门将盗版种子销售给农民。”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赵刚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当地的管理部门对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会通风报信。“这些种子企业大多都与当地的农业部门有着裙带关系或利益关系。而农业部自身没有执法队伍,无力监管和惩处这些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

  “由于不用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所获得的利润是超乎想像的,很多商家都愿意承担违法风险。所以,这条利润链难以被彻底杜绝,只要打击力度稍有松懈,假冒伪劣种子必然会再次出现。”周思然说。

  要想破除这条灰色利益链,国家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以震慑那些违法者和不作为官员。“相关部门查获假种子后,大多是销毁了事。当事人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当地的主管部门也不会因此受到‘株连’。这些‘处罚’措施根本无力震撼违法者和不作为官员。国家必须要罚到企业伤筋动骨,并鼓励合法企业将发现的害群之马挤出市场。”赵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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