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1日 09:49 来源:经济日报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记者杨维汉 崔清新) 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20日上午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上,中宣部副部长申维辰宣读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周永康等领导同志为受到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雷天太、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朱凌、国家发改委杜鹰代表获奖者作了发言。
周永康随后作了讲话,他说,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开展“五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永康指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凸显,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使全体人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坚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诉讼权利,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起来,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使全体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地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周永康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创新理念、方法、手段,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贡献。
王乐泉、乌云其木格、孟建柱、王胜俊、曹建明、白立忱出席会议。全国普法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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