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3日 11:25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三峡后续工作规划》。《规划》提出,要强化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机制;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村人口实施避险搬迁,对迁建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影响重大的地质灾害体实施工程治理;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城、集镇建成区规模。到2020年,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建立。5月19日,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关注: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是工程建设的重点、难点
地质环境司负责人介绍,三峡库区地跨湖北、重庆两省(市)26个区(县、市),自然条件和地质条件复杂,环境容量有限,暴雨、洪水频繁,历来是地质灾害多发区。特别是三峡工程建设以来,地质环境条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地质灾害隐患点增多,地质灾害险情发生频繁,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库区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既是三峡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三峡工程建设的难点之一。
根据国内外已建水库的经验,新建水库蓄水至高水位初期3~5年内将集中产生新生滑坡、塌岸和部分老滑坡的复活并伴有相应的入江涌浪灾害。三峡水库正常运行后,水位抬升达几十米至百余米,水位涨落频度加大,剧烈地改变了岸坡的水文地质条件,加剧对水库边坡稳定的不利影响,在达到新的相对稳定之前,必然面临着一个较长时期的库岸再造过程,必然会产生新的不稳定岸段,容易引发崩滑体的复活并产生涌浪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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