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4日 02:0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在5月5日查尔斯·美诺海发给支树平的检举函中重点提出,圣皮尔精品酒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皮尔)和深圳分公司“在上海、北京、南京市场销售的系列所谓法国拉菲葡萄酒仔细甄别是漏洞百出。”
针对此说法,5月18日,圣皮尔在公司网站上发布声明:“2011年1月1日,罗斯柴尔德男爵拉菲集团正式授权我司为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指定独家进口及经销合作伙伴”。此外,该公司还公开了一份由罗斯柴尔德男爵拉菲集团CEO签名并盖有法国拉菲家族徽章的中英文版本授权书。
对于圣皮尔公布的授权书,王凯质疑说,根据法国法律,法国的文书必须是法文版本。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王凯依此表示,圣皮尔要想取得法国罗斯柴尔德男爵拉菲集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还必须将该授权书经过法国公证人员的公证,法国巴黎上诉法院专家翻译、印章,法国商务部印章认证,法国外交部官员签字、印章认证,然后才能到中国大使馆官员签字认证、防伪标志、印章,因此圣皮尔在微博(http://weibo.com)上公布的罗斯柴尔德男爵拉菲集团中英文版本的授权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圣皮尔大中华区公共关系经理龚国亮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对此回应说,相关法律问题得由罗斯柴尔德男爵拉菲集团中国代理律师给予回答,但对方目前在国外,待他们回来后才能给出答复。
针对圣皮尔公布的授权书,王凯提出了第二个疑问:根据法国工商业联合会的调查,圣皮尔公布的授权书由设在巴黎的DBR巴黎公司书写,而DBR公司(罗斯柴尔德男爵拉菲集团)本部坐落在法国西南部的波尔多地区。王凯指出,法国人向来以法语为国家荣耀,这份授权书为何不是法国波尔多地区的DBR总公司用本国母语签署?
龚国亮说:“目前这份合约授权书并不在我手中,所以我没办法回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上海市工商局闵行分局公平交易科,求证上海工商局是否在对圣皮尔进行调查以及调查进展时,一位负责人表示:“假如是案件,调查过程中不得向外泄露情况。”
随后,记者致电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一位张先生答复说:“关于案件信息,不管什么信息,我们都不对外披露。”
在采访的最后,龚国亮透露,罗斯柴尔德男爵拉菲集团CEO将于5月26日来上海,到时会就相关问题与媒体进行沟通说明。
有关此事的进展,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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