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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设立市校两级专项资金 500万促学子创业

2011年05月24日 10:39 来源:中国经济网

  昨日从市教委获悉,根据该部门下发的《天津市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市将设立市、校两级创业专项资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保障,使有创业愿望学生的受益面达到100%。

  根据《意见》,市教委筹资500万元设立“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基金”,每年收益用于支持高校开展创业、就业等课程和教材体系、师资培训、科研以及大学生创业培训和实践等项目建设,同时敦促本市各高校广辟渠道、多方筹措,及时设立类似专项基金以保障学生创业、就业。

  《意见》同时明确,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保留学籍2年。学生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经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认定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保留学籍并报市教委备案。

  同时,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基地要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6至12个月的房租减免,提供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等“一站式”服务。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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