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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不服死刑判决上诉

2011年05月24日 11:23 来源:财新网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被民间传为“钱多,房子多,女人多”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不服一审死刑判决,已经提起上诉。

  中国新闻网透露了这一消息。5月12日,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一审认定,许迈永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间,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建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

  许迈永还利用担任国有公司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5300万余元。此外,许迈永在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许迈永现年52岁,浙江杭州萧山人。事发前已有“许三多”的绰号,即“钱多,房子多,女人多”。

  许迈永的仕途起于1984年萧山县城厢镇副镇长任上,至1993年升为萧山市委常委、副市长;2002年6月起,任杭州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至2008年4月,再升至杭州市副市长,至2009年4月事发。事发前,分管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房产管理等。

  2011年3月21日,许迈永妻子戚继秋的受贿、洗钱案也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检方指控其受贿321万余元,帮助许迈永掩饰、隐瞒折合人民币约计4131万元财产的来源和性质。此案至今仍未宣判。■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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