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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毁80个涉众经济犯罪窝点

2011年05月25日 04:1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警方重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本报讯 (记者高靖 通讯员张鲲)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深圳警方通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证券、非法传销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该局经侦部门共捣毁涉众型经济犯罪窝点80个,其中非法集资窝点18个,非法传销窝点38个,非法经营证券窝点2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737人,涉案金额5亿多元,涉及受害群众几万人。

  衍生新的犯罪手法

  据警方负责人介绍,现阶段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犯罪分子除继续使用“一夜暴富”、“高额回报”等传统伎俩外,还衍生出一些新的手法。

  一是利用网络载体,团伙跨境作案。近日侦破的“百万买家”特大跨境网络传销案中,犯罪团伙骨干成员主要在深圳活动,而其网站服务器却设在境外。“百万买家”是一种境内外勾结、推销互联网虚拟网店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组织。

  二是紧跟市场热点,巧妙设置骗局。为吸引投资者的目光,犯罪分子往往戴着新型投资模式或高科技产品的帽子。如侦破的赛××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公司以合作成立有机肥工厂为名目,招揽投资者出资认购股权,并承诺每年给予投资额的42%的高额回报,连续回报20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500万元。同时,该公司还通过其他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500万元。

  三是用合法外衣掩饰,宣传手段翻新。犯罪分子通常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如许多网络科技公司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名非法经营股票咨询业务;还有一些投资公司,诱骗股民参加免费股票知识讲座、“民间股神”投资分析讲座等活动,向股民推荐股票,从中非法牟利。

  公安提醒

  在选择投资产品时,不要盲目听信所谓专家推荐或广告宣传,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同时,要切实提高辨别能力,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事先了解投资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如开展证券咨询是否具备了证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一些鼓吹的投资项目是否具有国家相应主管机关的批文,切勿盲目相信公司所谓的“实力”和业务员的“忽悠”。

  案例1

  擅自发行股票

  2011年1月12日,警方对海南某股份有限公司胡某某等人涉嫌擅自发行股票开展立案侦查。

  经调查,海南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大量出售“原始股”的行为。3月2日,警方开展统一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扣押现金11.7万元,现场查获大批书证、物证。经查,该案嫌疑人胡某、陈某已向社会公众出售海南某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200余万股,每股价格5元,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数百人。

  案例2

  “百万买家”跨境传销

  据了解,“百万买家”这一犯罪团伙的主要传销手法是利诱自己的周边关系人,让其出资在网上购买网店成为会员,并承诺一年后就有2.5倍的盈利。“百万买家”获利模式有五种:一是会员的分红奖,每周以网店费的3%返还;二是发展奖,发展了下线后,则以网店费的5%返还;三是对碰奖,当两个下线会员再发展的会员相同时,就会以业绩较低下线会员的业绩比例产生对碰奖奖给上线会员;四是辅导奖,每发展一名下线会员,就给予一定的奖励用于辅导下线会员熟悉了解情况;五是会员之间买卖物品产生的盈利,只允许在会员之间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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