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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存在挪用

2011年05月25日 08:40 来源:财新网

  2011年,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进一步提高至25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额将达到300多亿元,但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却不容乐观

  【财新网】(记者 戴廉)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在5月24日卫生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当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存在“地方资金配套不到位、拨付滞后以及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

  “新医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作为改革重点之一。自2009年起,各级政府以人均15元的标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投入,向全民免费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据秦怀金介绍,截至2010年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分别达到48.7%和38.1%,超额完成了2010年医改任务目标。2010年,全国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4.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1.5%。为5714.2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检查,管理高血压患者3553.8万人、糖尿病患者918.9万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70.6万人。

  2011年,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进一步提高至25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额将达到300多亿元。

  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却不容乐观。秦怀金指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拨付不到位,“现在许多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担心拿不到政府的拨款”;二是一些地方政府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医疗机构的开支,“拿这笔钱搞基建、买设备”。

  秦怀金表示,今年起,卫生部、财政部将委托第三方对各省(区、市)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开通报,并要与201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挂钩,逐步形成定期年度考核工作机制。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社区卫生处副处长刘利群在回答财新记者提问时表示,该第三方即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中心,为卫生部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考核内容将包括地方政府的项目管理、资金拨付与管理、服务质量以服务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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