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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额、征收单位、挂钩CPI成个税修正案关注焦点23万条民意已破纪录

2011年05月25日 13:20 来源:新闻晚报

  见习记者 任文娇 制图 任萍

  距离个税修正案征集民意结束还有一周,截至今天上午9点,全国人大网已经吸纳了23万条意见,而这也创下公众网上参与意见的新纪录。在征集意见初期,该网站曾经因为点击量暴涨而被挤瘫。民意能有多大力量,个税修正案(草案)6月审议结束将见分晓。昨天,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做客新华网,就“个税改革”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广大纳税人的认可是个税改革的最终检验标准,未来考虑个税免征额与CPI挂钩。

  聚焦一:个税免征额上调至5000?

  个税免征额调整至3000是不是太低了?在绝大多数网络投票中,免征额调整至5000元的声音一直很高。刘尚希认为:“免征额是个税中的一个要素,如果仅仅局限于这么一个税收要素去讨论,或者把所有的关注都集中在这一点上的话,也很难真正解决问题,很难使我们的税赋更加公平。”他认为,最终的改革目标是要使个人所得税更加合理,让各个方面都能够接受。最终的检验标准不是学术上的,也不是技术上的,而在于广大的纳税人是否认可。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减除费用标准(免征额)究竟多少合适?不能跟着人们“感觉”走,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据和支撑。

  刘尚希昨天也认为:“通过免征额的提升由2000元提到3000元,相当一部分人从原来的纳税人变成了不纳税人。所以纳税人占供税所得人的比率也是从28%降到12%。所以免征额的提高或者是低税率适应范围的扩大使得中低阶层的税负大大地减轻了,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免除了。而且,按照现有的税率表来看,税负真正增加的是到1.9万元的时候,这是一个临界点,到了1.9万元以后税负才有所增加,但实际上增加的也不是太多,几百元。只有达到最高边际税率的时候增加的税也就1300多元。”

  聚焦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此前,记者采访的一些财税专家都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更公平合理。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也告诉记者,按照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目前可操作性较差在于很多信息不透明,政府对于家庭财产的统计信息还不够清晰。

  刘佐认为,按照家庭来征收是一种个性化的处理,就像中医看病一样,每一个病人的情况不一样,开的处方也不一样,一家一户的个性化的处理就隐藏着很多的漏洞。这就要我们税法规定得非常多,那就有意无意地会变得和美国一样,变成一千多万字的税收规定,普通的老百姓就更难以搞明白。再加上现有税收法制的水平有限,其他方面腐败本很厉害,如果再引进这么一个办法以家庭来征税,这其中滋生的腐败也不会少。

  此外,“从各个家庭征收,看起来更加公平,但实际上带来了另外的不公平和另一种不合理。尤其对我们国家来讲,按照家庭来征收更加困难了。因为首先涉及到家庭的情况,涉及到家庭的定义,比如孩子赡养着老人,我们的户籍制度没有进行彻底的改革,老人的赡养怎么进行界定?比如这个老人有几个孩子的话那界定给哪一个家庭呢?其中还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要在操作的过程中操作得很合理的话也是一种理想化的想法”,刘佐表示。

  聚焦三:免征额与CPI挂钩

  通胀预期不减,老百姓的荷包开始“变相缩水”。不少财税专家都提出将个税征收指数化,与通胀挂钩,知名财税专家安体富、资深财经评论人叶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提出类似观点,将个税征收指数化,与通胀挂钩,每隔一两年调整一次。

  刘佐肯定了这种提议的合理性,“这个方法将来可以考虑,很多国家是把CPI和个税扣除的免征额联系起来,从道理上来讲这样的方式更加合理。那么我们为什么这次没有做呢?实际上我们国家的情况是一种综合扣除。国外很多是分项扣除。每个家庭、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那么扣除的多少也不一样。比如像美国,收入水平高的话扣除标准也不一样,是分段的扣除,收入低扣除得可能还多,你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的话给你扣得可能还少,分项扣除就非常复杂。而我们国家搞的是综合扣除,这里面就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把它综合到一起了,这也就大大地简化了。”

  他也提到,“这次的免征额上调已经考虑了物价因素,“这次免征额里就考虑到现有的生活成本提高。所以免征额从800调整到1600,从1600调整到2000,现在又调整到3000,这里面是包含了物价的因素在里面。在形式上是否一定要做到在免征额里面把物价上涨因素指数化,将来也是可以考虑的问题。我觉得这些可能都要一步步来的,很多事情都难以一步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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