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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盗刷 失主状告银行

2011年05月26日 02:30 来源:东方今报

  郑州市民霍彦伟的信用卡失窃后,他立即通过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却发现已经被人盗刷两万多元。为了不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霍先生根据银行要求还上了部分被盗刷的钱。信用卡设有交易密码怎么还会被盗刷?霍先生认为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存在缺陷,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在交涉无果后,他将这家银行告上了法庭。法院表示,这样的案子在河南还是第一例。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李凌 实习生 郭晓阳

  ▲▲事件

  失窃信用卡被盗刷两万多元

  2008年8月,霍彦伟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为35000元。2009年4月20日晚,他和朋友到经三路一家饭店就餐,两个小时后,当他离开饭店时,发现钱包和手机被盗,于是立即报警。

  被盗的钱包中有一张信用卡,尽管信用卡设有交易密码,但为了安全起见,霍彦伟还是立即拨打这家银行客服电话将信用卡挂失。

  银行的客服人员马上为他办理了挂失手续,并告知他该信用卡在当晚已经被刷了两笔,金额分别为8400元和15000元,共计23400元。而且两次刷卡消费间隔不到三分钟,地点是在同一个商店,买的是高档进口酒和名烟。霍彦伟发现,这两笔消费的刷卡时间正是他和朋友吃饭的时候。

  霍彦伟十分诧异,自己被盗的信用卡设有交易密码,窃贼在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为何能顺利刷卡消费?他认为银行不能将这两笔透支消费算在他头上。

  ▲▲失主

  自己赔付透支金额太憋屈

  随后,警方进行了侦查,从商店的监控录像上看出犯罪嫌疑人是一个中年人,但直到现在也没能抓到此人。“经过几个月的交涉,到了2009年9月初,银行作出决定,减免了透支额中的10000元,但剩下的13400元要求我按时归还。”霍彦伟说,“不还款的话,我害怕会给自己的信用记录留下污点,还怕银行将我告上法庭,所以就将这1万多元赔付给了银行。”

  但霍彦伟心里一直很憋屈,窃贼在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竟然能用他的信用卡透支消费两次,金额还这么大,他怎么也想不通。在查阅了这家银行信用卡的相关资料后,霍彦伟认为银行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自己的信用卡被人恶意透支,银行方面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要求银行将他赔付的13400元钱返还给自己。

  之后,他和这家银行进行了长达一年的交涉,但始终未得到该行的正面回答。

  ▲▲进展 交涉未果将银行告上法庭

  协商未果后,今年4月份,霍彦伟起诉了这家银行。

  5月上旬,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

  该院一法官介绍,虽然此前也有信用卡丢失被盗刷,消费者状告商户的案子,但消费者信用卡被盗刷后状告发卡银行的案子在河南还是首例,在全国也不多见。

  在诉状中,霍彦伟认为,根据这家银行的开卡流程说明,刷卡消费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不用密码,只通过信用卡背后的签名进行身份确认;另一种是需要使用密码。而自己使用的就是后一种模式,也就是说在刷卡消费时,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交易才能完成。“当时窃贼在没有密码的情况下,为什么能成功刷卡消费两次,透支两万余元”?

  昨天下午2点,记者拨打了这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服务热线,该中心工号为670052的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开通了密码,所有的消费包括在自动取款机上提款以及刷卡消费都需要输入这个交易密码,“只有不法人员制作的伪卡不需要真实密码就可以消费”。

  ▲▲质疑 信用卡异常消费监测“失灵”?

  更让霍彦伟困惑的是,该行宣传其信用卡有五重安全保障,其中第三条是“24小时异常消费监测服务:采用国际先进的监测系统,全年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监测我行信用卡的全球消费,有效防御可能出现的信用卡消费风险”。“既然是全天24小时监测,那为什么就没有发现我的信用卡刷卡消费异常?”霍彦伟质疑道。

  记者电话采访时,这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工号为670068的工作人员介绍,当刷卡消费正在进行时,银行单方面并无权制止。只有在发现消费异常时,银行才能采取暂时性的保护措施,使信用卡不能正常使用,之后再通过短信或者电话联系客户,在得到客户的确认后,才能解除保护。

  ▲▲银行

  监测不是百分之百准确

  后据警方查证,犯罪嫌疑人当晚刷卡消费时采用了签名及密码的方式,警方已经查证签名是伪造的,但其输入的密码是否正确,只有通过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才能查到。当时警方没有正式立案,所以没有正式进行查询。

  5月中旬,霍彦伟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调查申请,申请法院调查其信用卡被盗当晚的使用情况以及这家银行信用卡24小时异常消费监测服务的具体情况,以便了解犯罪嫌疑人输入的密码到底是什么,还是根本就没有输入密码。

  霍彦伟认为,自己的信用卡被恶意透支时,银行方面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制止,这和他们所宣传的相关服务内容相悖,“因此,应当由他们完全承担全部损失”。

  对此,这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工号为670068的工作人员解释道:“我们银行有几千万名信用卡用户,当发生异常消费时,只要监测到了,我们都会及时通知。”

  至于银行是怎样进行监测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属于银行内部机密,不方便透露。但是这位工作人员也承认,“这种监测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准确,也存在没有监测出异常的可能性”。

  ▲▲律师

  持卡人应加强自我保护

  “近年来,随着银行信用卡的推广使用,刷卡消费已经成为时尚。与此同时,信用卡丢失后被冒用的损害赔偿案件的数量也有不断上升之势。”

  郑州市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介绍,信用卡交易主要涉及的利益主体有三个,即发卡银行、持卡人以及特约商户,每个环节出现漏洞都会造成损失。“这个案子比较复杂,需要法院查证后才能作出判决,看到底是谁的责任。但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消费者都应做好自我保护工作,才能避免损失。”刘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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