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7日 14:28 来源:财新网
通过与姐妹和母亲达成协议,高宝林合法继承了高庆昌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但高庆昌生前称其名下股票只有600万股属于自己,其余替人代持
【财新网】(记者 张冰)5月25日,坠楼而亡的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81.SZ,下称万昌科技)原董事长高庆昌被安葬在距离淄博市区15公里之外的玉皇陵公墓。
第二天(5月26日),高庆昌之子高宝林和高庆昌的两个女儿以及高庆昌妻子达成协议,由高宝林继承和受让高庆昌所持的上市公司股票。
高宝林原持有上市公司8.25%股份,签订协议之后,高宝林持有38.69%的股份。
由于变动幅度超过5%,此交易行为需证监会赦免要约收购。
高宝林,出生于1968年。1986年起,先后在临淄石化机械厂、淄博汇昌石化助剂有限责任公司、齐鲁石化胜利炼油厂福利厂、淄博汇昌营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淄博汇昌石化助剂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淄博汇昌营销有限公司经理、万昌发展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万昌集团监事、富宇置业经理。
高宝林在继承高庆昌所持万昌科技股权之前,其持有万昌科技8.25%的股份,与其父高庆昌一起共同构成万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高宝林除持有万昌科技股权,尚直接持有淄博万昌集团有限公司20.50%的股权和淄博万昌富宇置业有限公司26.00%的股权。淄博万昌集团有限公司无实体经营,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淄博万昌富宇置业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销售。
高庆昌坠楼之后,2011年5月26日,继承人高庆昌配偶王素英、高庆昌之女高宝凤、高宝梅与高庆昌之子高宝林签署《遗产分割协议书》,约定其各自应继承的万昌科技股份4,120,375股,合计16,481,500股全部由继承人高宝林一人继承;
高庆昌妻子王素英与高庆昌之子高宝林签署《赠与协议书》,王素英将其应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万昌科技股份16,481,500股无偿赠与高宝林。
高宝林通过继承和受赠方式增持万昌科技股份共计32,9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4%,持股数量上升至4189万股,总持股比例上升至38.69%。
但是,高庆昌生前曾向人提及,他所持有的3296万股上市公司股票中,只有600万股属于自己,其余股票属于替某些政府官员代持。
如果一切为真实陈述,由于高庆昌已经去世,这种秘密的代持行为则幻化成烟,高宝林已经是股票的合法继承人。
高宝林所持股票,市值超过8亿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