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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去年68起案件宣告无罪

2011年05月27日 13:25 来源:财新网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法院在赵作海案中率先表态,提高自身地位,此案也为清理案件提供了契机

  【财新网】(记者 贺信)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5月26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一个讲座中透露:2010年,河南省法院系统对68起案件、7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另有58个案件退回侦查机关。

  在中国的司法实务中,无罪判决往往意味着启动错案追究,被告人可以向侦查和公诉机关要求国家赔偿,案件负责人可能面临经济和政治上的处罚。因此,法院作出无罪判决面临来自侦查和公诉机关的巨大压力。

  张立勇介绍说:2010年河南法院系统宣告无罪的案件,多为“长期积累,退不回去”的案件。2011年,还将有一批案件宣告被告人无罪,这项工作将在2012年走向常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各级法院的做法表示“默认或者支持”。

  张立勇称,河南省高院在赵作海冤案中率先表态,提高了法院系统在司法机关中的地位,是赵作海案为河南法院清理案件提供了契机。

  赵作海是河南省商丘市人。2002年,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0年4月30日,“死者”回到家中,证明赵作海案是一起刑讯逼供、公检法三家联合促成的冤假错案。

  当年5月8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召开审委会会议,决定撤销原判,宣告赵作海无罪。此后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分两次向赵作海赔偿65万元及18间房屋。

  张立勇表示:如果司法机关不能摒弃疑罪从无、有罪推定之积弊,新的“赵作海案”将来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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