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8日 02:59 来源:新京报
吴敏
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下午表示证监会日前受理少数公司房地产类并购重组申请,并不意味着当前房地产类并购重组政策发生了变化,目前证监会仍延续现行政策规定,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申请。
证监会表示,国土资源部根据有关法规核查认为,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程度不同的问题需要整改,极少数企业通过了核查。证监会对经国土资源部核查通过的重组申请按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审核。他认为,少数公司的核准,并不意味着当前房地产类并购重组政策发生变化。
此前为配合调控政策,证监会于2010年10月15日宣布,已经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在这一规定之下,申请再融资、重组的房地产企业需要由国土资源部先审核,确认没有囤积土地等违规行为,证监会才可能放行。在此之前这一政策已经开始实施。
但从今年开始,已有S*ST圣方、S*ST兰光、ST东源等房地产借壳获得证监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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