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8日 03:28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5月27日电广东省财政厅透露,2011年以来,广东对省级机关及由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一般行政事业性项目经费、省级部门(单位)掌握的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等,一律按年度预算压减2%,用于扶贫开发、促进就业、救灾减灾等民生实事。
经测算,按照2%的压减幅度,2011年共可压减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约2亿元。为确保经费压减工作落到实处,广东省财政、监察部门将按照《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省直各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支出情况进行考核。
同时,广东省直各单位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建立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透明度,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前,广东已两次对省直机关行政经费支出进行压减,经过历次经费压减,广东省级预算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经费支出比重,已从2006年的25.04%下降到2010年的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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