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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万重建款拨给国企

2011年05月30日 05:53 来源:京华时报

  用于增加企业注册资本金四川三台县领导签字同意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四川绵阳市三台县违规将国家下拨的9000万灾后重建款拨给政府所属企业宏达公司增加其注册资本金,该公司又将其中8000万拨给下属房企。

   河道里建起餐馆茶座

   近日,三台县居民向媒体反映,当地有人在涪江河道里搞开发经营。

   据了解,三台县紧临涪江,涪江边的防洪堤坝是该县投资约3000万元于2007年建成的。三台县水务局网站显示,三台县城地处涪江、凯江交汇处,地势低洼,一遇洪水即泛滥成灾。但在建好不到5年的防洪堤坝内,竟建起了餐馆、茶座,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游乐场。这些建筑物向河道里延伸三四百米,几乎占到整个涪江河道宽度的一半。

   这些建筑是山鑫房地产公司修建的,该公司董事长山云强透露,做这些项目没办任何手续,他们是从国有投资公司宏达公司拿的地,租金1000元/亩,租期10年。

   宏达公司总经理李珲透露,该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受国资委直接管理。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显示,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公司隶属于三台县政府。

   震后重建款注资企业

   三台县政府的一份议事纪要显示,2007年12月10日、13日,副县长魏富祥召集会议,专题研究涪江和凯江防洪堤外国有河滩地开发利用问题。明确开发项目由宏达公司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两江局配合。

   在三台县政府授意和支持下,宏达公司违规操作的还不只这件事。工商档案显示,去年4月,宏达公司曾办过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增加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在受理意见栏中,有一段备注:曾建议该公司不宜将国拨资金直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再三坚持有领导签字,有国资委文件及验资报告,要求必须办理。

   对此,当时的经办人、三台县工商局市场管理股股长刘德说,这8000万元属于中央核拨,是县里的灾后重建资金,应该专款专用,不能做注册资本金。

   据了解,汶川地震后,国务院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也规定:坚决杜绝侵占、截留、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物资。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用作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显然是违规行为。

   两位县领导签字转账

   在宏达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档案中,有一份三台县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增加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通知》。通知称,根据三台县政府的安排,安排你公司镇乡及县级部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9438.2万元,现决定将该项目资金9000万元作为增加你公司注册资本金。这份通知上还有两位县政府领导签署的同意意见。

   可见,宏达公司违规注资的背后是三台县政府。宏达公司的账目显示,这笔资金到账10天后,去年1月11日,宏达公司通过内部转账方式,把这笔资金打到其下属的宏达土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资本金增加一倍多,一年利润几千万。

   据《绵阳日报》报道对于三台县境内涪江河滩地开发利用和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绵阳市委、市政府28日责成三台县委、县政府立即整改。

   针对涪江河滩地开发利用问题,三台县委、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从即日起,对河道范围内未经审批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拆除,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拆除完毕,确保达到《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针对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三台县委、县政府责成宏达公司立即整改规范。同时,由县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对宏达公司实施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台责令拆除违建

   ■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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