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0日 10:4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0日讯 小龙小朋友在幼儿园内面部磕碰在护栏上伤及骨质,伤口缝合三针。4岁的小龙将其所在幼儿园北京市朝阳区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诉至北京朝阳法院,索赔共计34790.80元。
小龙在起诉中称,2011年3月24日上午11时许,幼儿园组织班级儿童在园内活动,因幼儿园教师疏于管理,且场所杂乱无章、无任何保护措施,导致小龙在玩耍中不慎面部磕碰在护栏地步墙角,鼻根部横行伤口长达1厘米,送至医院后缝合三针。原告现在尚年幼,此事对其肉体和精神产生较大的影响,原告父母为照顾孩子也不得不请假在家照顾孩子,导致误工损失。故原告现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伤残赔偿金、父母照看原告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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