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1日 02:1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陈时俊 发自上海
持续3年有余的中辉、强生商标侵权案,由于双方无法就“是否侵犯注册商标行为以及鉴证资质”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加之桂林中辉直指强生方面精心设局,令商标侵权案判决变得疑云重重。
近日,桂林中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中向 《每日经济新闻》证实,其本人及律师已抵达上海,并向上海市司法局提交《司法鉴定投诉书》,希望能推翻目前在审案件中关键证据鉴定方——上海公信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公信扬)的鉴定结果。李中表示,目前上海市司法局已受理了这则投诉,“将于60天内给出相应答复。”
2007年10月,美国强生向桂林市公安局报案,控告中辉假冒其注册商标。据桂林中辉方面出具的鉴定投诉材料显示,此次中辉投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中辉使用于血糖试纸上的ONETOUCH标识与美国强生公司注册商标是否构成在 “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鉴定中,公信扬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有关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以至作出严重错误的司法鉴定结论,误导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严重损害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而记者致电强生中国医疗器械公关部,对方表示:“强生在此官司中是被害者角色。目前正在等待相关的判决结果,对于中辉方面抵沪并进行投诉的情况并不了解。”
恩怨源于2007年
根据此前媒体相关报道与中辉方面的介绍,桂林中辉与强生的纠葛最早可追溯至2007年。
“2006年8月,美国强生前职员以每瓶20美元的超高价格(美国强生原厂试纸仅为每瓶10.9美元),引诱上海宝洛通公司的苏某伪造强生试纸包装,然后装入从中辉公司购买的半成品血糖试纸,假冒成强生血糖试纸销往美国。后即被强生‘查获’,强生随即将此前的问题血糖试纸与该批假冒试纸挂钩,向全世界宣布问题血糖试纸均来自中国。”这宗被指为“钓鱼式案件”后经上海司法部门判决“与中辉方面并无关系”。
2007年3月,美国强生改以“中辉与他人共谋假冒其注册商标”为由,向纽约东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金额高达3亿美元,双方正式对簿公堂。
虽然此案后来未有定论,但中辉方面认为“这与强生2005年在全球多国爆发的多批号血糖仪和血糖试纸质量问题召回事件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就在今年4月27日,美国强生再度宣布在印度查获一批“稳豪”血糖仪专用的假冒试纸。这两轮试纸事件的一个显著共同点是,生产商都直指中国企业。对于今年4月的召回,强生公司发言人大卫·迪特马斯曾明确表示:“强生相信假冒血糖试纸是中国生产的,在印度进行再包装。”
对此,李中表示并不现实,“众所周知,OEM(代工生产)都是以最后包装地为产地的,这批产品明显应是印度产而非中国产的。广西药监局在对中辉近年出口外销业务历史进行统计后也表示,中辉近年并未出口相关试纸至印度。”
争执焦点:鉴定机构资质
正当双方在美国的诉讼官司遭到搁置后,2007年10月,美国强生选择向桂林市公安局报案,控告中辉假冒其注册商标。其后,桂林市公安局部分警员对中辉账户进行查封,并扣押公司财物。根据中辉方面提供的材料,桂林市公安局于2009年1月,委托社会鉴定机构北京中企商标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中企商标)对中辉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进行司法鉴定,并依据该中心鉴定结论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由于中辉方面对鉴定机构资质的质疑,判决一直未被作出。中辉方面同时向记者出具了此前北京市司法局认定中企商标违规鉴定的相关回复文件。
而此次中辉向上海有关部门投诉的公信扬,则是2010年11月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所委托鉴定的。与此前中企商标一样,公信扬作为鉴定机构的身份也属于社会民间背景。
“七星区检察院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程序,这种行为属于越权委托。”李中表示,今年5月,他们突然接到法院通知开庭的消息,这当中,由公信扬秘密进行司法鉴定违规。“因此我们才会选择到上海来进行申诉,希望能够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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