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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销售电价上调继续释放能源价格改革信号

2011年05月31日 07: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发改委30日表示,6月1日起,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钱,但居民用电价格不变。这是自2009年以来销售电价的首度上调。

  本次电价调整涉及的15个省市包括山西、青海、甘肃、江西、海南、陕西、山东、湖南、重庆、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贵州,其中山西省销售电价上涨金额最多,每千瓦时上涨2 .4分,四川省每千瓦时仅上调0 .4分,调整额最小。国家发改委同时严令合同煤价不得跟风上涨。

  对于电价上调的政策背景,业内人士表示,眼下蔓延全国多省的电力紧缺是这轮上调电价的最直接原因。由于“市场煤计划电”的体制一直没有理顺,在煤价一路上涨的背景下,火电企业发电越多亏得越多“国家电网虽有盈利,但利润率很低,也不可能长期让电网企业承担发电企业的亏损。上调终端销售电价有利于电力行业将成本向增长较快的高耗能工业转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电力系统内部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兴业银行经济学家鲁政委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上调电价有利于刺激发电企业恢复发电积极性。如果销售电价不上调,上网电价的调整就很难去继续推动。

  有专家认为,国家此轮上调销售电价继续释放出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信号。从上次调价到现在的近两年时间内,国家逐步在电力价格改革的道路上做出市场化的突破。2010年5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开市;不久后,国家取消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优惠电价措施;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2011年5月,浙江对24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在4月份的全国经济运行工作会议上表示,应充分利用能源资源约束增强形成的市场倒逼机制,加强电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结构调整。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助理张粒子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本轮全国范围内出现了电力供应偏紧,高耗能产业带来的用电需求上扬,在这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合理上调终端销售电价正是有效反映供需关系的市场化行为。“由于高耗能产业未能像预期一样被有效调控,供应 需 求 出 现 失 衡 , 在 这 样 的 情 况下,仍然抑制电价是不合理的。另外,电价始终应该体现出能源资源的稀缺性。”

  关于上调电价对现在高企的CPI有何影响,接受记者采访的数位专家表示,本轮上调销售电价对C PI的影响非常有限。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业用电价格上调,会通过上下游传导机制影响到消费价格,但是我国一般制造业目前仍是供过于求,价格传导不畅,因此企业更多的是内部消化,对最终C PI的影响有限。“此次只是微调工业用电价格,不调居民用电,应该也是有意避开电价调整对CPI的影响。”

  “由于居民电价暂时不调,就进不了居民消费指数,就不会对CPI产生直接影响;至于工业用电价格的传导则非常有限,对C PI的影响不超过0.05个百分点。而且这种传导比较滞后,企业会自己消化一部分。”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澳新银行大宗商品研究亚洲总监诸蜀宁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电价上调不一定会推高C PI,反之有可能缓解C PI的上涨压力。他认为对C PI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工业用电价格上调会推高国民经济生产和物流的成本,并传导至食品、运输等消费领域,从而间接影响到C PI,对C PI构成向上压力。但是考虑到传导速度与通畅性的因素,再加上在C PI中占比最大的还是食品价格,因此影响有限。另一方面,上调工业用电价格可以刺激电厂发电的主观能动性,减缓电荒压力,进而还会有缓解CPI上涨压力的作用。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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