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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下发文件明确县级以上城市地价异常要上报

2011年05月31日 11:40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要求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及时上报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异常交易地块。

  根据该文件,需上报的异常交易地块适用于各类房地产用地。凡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归入“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并且符合“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条件的,均需要填报,其地价分别对应于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中的居住地价和商业地价。

  国土资源部要求,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下载并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一览表》,分别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此外,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对2011年以来的成交地块进行清理,漏报的地块应在6月30日前补充上报。

  去年12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国105个重点城市需及时上报异常交易地块。今年3月,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再次要求,建立健全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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