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曾剑秋:双向开放的合作竞争机制是三网融合破局关键

2011年06月01日 00:29 来源: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林琳

   据报道,三网融合首批12个试点地区已启动“双向进入”的交叉申报并进入准备阶段,此外,北京首获三网融合通行证,试点方案获批。据了解,北京市政府提交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获得了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小组审批通过,有望从今年6月开始正式实施,其他试点城市的方案也有望陆续获批。此外,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邬贺铨透露,根据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要求,12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必须在2012年底建成下行速率达100M的宽带网。

   三网融合之前的发展状态曾被不少媒体解读为“夭折”,并引起了全社会与业界的高度关注。北京首获三网融合通行证对产业发展是一大利好消息,但是否能切实带动我国三网融合发展?如何建立相关的三网融合监管机构?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导曾剑秋教授。他指出,由于三网融合是国家战略,不存在“夭折”,虽然进展不快但还是在推进中。三网融合就是让大家利用优势资源,合作共赢。合作的共同目标都是以提高用户体验为发展方向,相信在未来各地不断试水。因此,三网融合破局的关键是理念的转变,即从竞争合作的理念转变为合作竞争的理念。

  北京首发是破冰信号?

   近期关于三网融合发展的确有不少利好消息出现,除了北京首获三网融合通行证外,南京广电网络、电信、移动、联通4家运营商率先在“五一”长假期间释放出好消息:提前布局三网融合,并计划于今年下半年正式推入市场。深圳电信与深圳广电同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已就对接方案达成共识,并将在双方平台对接技术测试成功的基础上,开放试点用户和建设三网融合示范小区。此外,还有消息称武汉的三网融合合资公司也即将正式运营,据《长江商报》报道,合资公司的初期业务规划已完成,第一阶段的600万元注册资本已到位,值得一提的是,工商注册的预审核,也将与近期通过完成。由此可见,三网融合的理念转变已经形成北京,南京、武汉、长沙、深圳等南北发展的大势,以合作竞争为基础的三网融合即将在神州大地逐步推进。

   对于近期出现的三网融合的一些问题,曾剑秋教授表示,这是三网融合发展的一个过程,之前出现停滞与困难等问题也是正常的,但是趋势是向前推进的,在不断的总结问题中推进。可以说,三网融合就是用他家所长,补自已所短,看到这一点就能更好的摒弃分歧,以睿智、冷静的市场发展策略来推进三网融合。

   对于“为何北京成为首发?”这一问题,曾剑秋教授指出这是因为北京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当然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一个方案。国务院、全社会、业界都高度重视三网融合的进度,选择北京作为首发,对于做好工信系和广电系的协调工作,可谓有很大的优势,因此北京也被不少业内人士寄予厚望,希望能以北京为样板,他城市就有迹可循,否则连北京都不能把三网融合做成功,那么其他城市推进三网融合就更加有难度。

   以合作为前提,市场适当双向开放形成竞争机制

   在现有体制下,三网融合试点并非一帆风顺,这是大多数业内人士对于推进三网融合的共同感慨。虽然三网融合带来的大市场让业界雀跃,但其中的艰难融合却是最大考核,推进工作在进行,但资源的重新分配以及如何对新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成为工作的焦点和难点。

   对于备受业界诟病的广电网台不分、既是运动员又是教练员的身份,曾剑秋教授认为,这是中国体制下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网络重复建设很厉害,各地有线都在铺设网络,而不是利用原来的网络;此外广电方的内容建设也是各自为政,电信几乎没有也没法参与进来。对于三网融合,各方都应该明白“融什么”,“目的是什么”,而不是仅考虑自己的利益,必须转变观念,认识发展才是主题。

   对三网融合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曾剑秋教授表示,存在问题并不可怕,关键要解决,试点就是为了发现问题。在三网融合的过程当中,并非一味地强调广电与电信在三网融合中要和平共处,完全去平衡考虑两个部门的企业利益不可能,也不必要。但一定要有规矩,即要坚持市场原则,优胜劣汰。在这个大前提下,两大部门要从竞争合作向合作竞争发展,在合作的大前提下进行市场竞争。在电信业和广播电视业的适当放开的前提下,才能做到管理理念的更新,建立充分的竞争机制,促进三网融合顺利健康的发展。

   立足国情,设立第三方监管机构

   对于融合监管,业界多年前也已提出来。融合监管的实质就是在三网融合合作竞争的基础上实现公平、有效的监管。从国外三网融合监管的经验来看,融合监管是必然的趋势。各国都从监管政策和管理体制上进行调整,使长期形成的广播电视、电信和互联网分业监管的格局被打破。对此,曾剑秋教授表示,融合监管是必然选择,不仅要有行政机构进行管理,监管机构的设立是保证三网融合发展的核心要素,建立一个三网融合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协调并处理三网融合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利益冲突。

   但对于我国的融合监管机构该如何设立,曾剑秋指出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不能照搬,要充分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由第三方人员组成的三网融合委员会,直属于国务院,实行统一监管,成立国家三网融合委员会既不会把工信部和广电总局进行体制上的合并,又可以有针对性地对融合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三网融合委员会重点负责三网融合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协调,在处理三网融合的一些实际问题上拥有裁判权。三网融合委员会可以由电信、广电和社会其他行业的专家组成,委员会可以独立判决。

   在三网融合的发展过程当中,一旦出现所有有争议的事情,可以提交到国家三网融合委员会投票来决定,体现监管的民主性,这样的监管融合是适合中国实际国情的。

   此外,曾剑秋教授再次强调《通信法》的重要性,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三网融合监管模式,法律体系是基础与根本,这是解决制约三网融合发展的法律问题。 因为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的融合应该不受传输网络或平台的限制,这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是不一致的,出台一部适应中国三网融合发展的《通信法》时不我待。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